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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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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于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以把未来基金下设立的部分基金统一收纳管理。此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要求每名申请人向「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因此,据悉该公司将拥有不少于620亿元资金,用于吸引并协助更多企业在港发展。另一方面,过去一年,该公司成立了董事会及委任了行政总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公司有否制订投资策略、目标回报及绩效指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共同投资基金的以下资料:(i)所接获的投资计划书总数、(ii)所发放的投资总额、(iii)获发放投资款项的机构数目和每个机构获发款额,以及(iv)获发放投资款项的机构中,创科企业所占的百分比;及
 
(三)该公司会否就其运作(包括投资策略、投资准则,以及投资项目及回报等事项)制订适当的披露安排,并定期向立法会作出汇报,以提升透明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经谘询「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后,现回覆如下:
 
(一)自港投公司成立以来,其董事会根据公司成立的目的,因应「香港增长组合」、「大湾区投资基金」、「策略性创科基金」,以及「共同投资基金」的投资范畴,为公司的投资策略,以及物色投资伙伴或目标的程序和准则提供了指导。
 
  港投公司在寻找和评估投资项目时,除考虑争取合理的长远整体财务回报外,也着重聚焦发挥资本的引导力量,以加速推动为本港的策略产业构建更蓬勃的生态圈。因此,适宜以长线和多层面去衡量港投公司的绩效,包括其增强香港招商引资的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为市民创造更多优质的事业发展机会,以及促进香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产业合作和发展等角度。董事会会持续为港投公司就有关事宜作出指导。
 
(二)港投公司正加大力度推进工作,预计上半年会落实若干投资项目,涵盖「香港增长组合」、「大湾区投资基金」、「策略性创科基金」,以及「共同投资基金」,并会适时作出公布。港投公司现正就潜在项目和伙伴进行深入的尽职审查工作,由于涉及市场敏感资料,待日后项目进展成熟后才会作出适当的披露。
 
(三)港投公司定期向董事会就其运作及投资相关的事宜进行汇报。董事会除了有相关政策局的官员外,还有来自非官方背景的业界领袖。
 
  董事会将考虑港投公司投资运作的实际需要,以及个别项目的发展是否成熟等因素,为公司制订合适的披露安排。港投公司将在适当时候作出公布。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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