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生态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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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要推行垃圾收费这项涉及全港各界的政策,地区力量的支持十分重要。因此,今日我很高兴为区议员举行垃圾收费简介会。
在简介会上,我向各位议员解释了垃圾收费的最新推行安排,好让议员了解垃圾收费的最新进展,以便他们在日常地区工作中,协助向市民解说及宣传,作为市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
在会上,我亦听取了议员对垃圾收费的宣传工作、执行策略以及相关减废回收方面的宝贵意见,有助我们未来在八月一日正式实施垃圾收费前,把准备及宣传工作做得更好、更到位及更深入。
同时,环保署亦正为各地区团体举行简介会,稍后亦会安排为关爱队举办简介会,为他们解释垃圾收费的详细安排及执行细节。环保署稍后亦会透过民政署向各位议员及关爱队派发宣传物资。在此,我呼吁各地区人士在日常地区工作中,大力支持及协助环保署的解说工作。
接下来我请今日出席的三位区议员分享感受及看法。
记者:局长,今日开始售卖指定垃圾袋,近日网上流传售卖模拟垃圾袋,现时法例仍未生效,若市民买卖或使用这些垃圾袋会否不算违法,会如何执法?当局会有什么措施去杜绝假冒垃圾袋,或教市民如何去分辨?第二,物管公司可能在这段时间已经加管理费,距离法例正式生效仍有四个月,是否代表住户要「硬食」四个月(管理费),有何指引给予业界?会否考虑政府补贴?第三,四月二十二日起会立法禁止所有即弃塑胶餐具,会否担心现时社会讨论集中垃圾收费,对于「走塑」的宣传工作有否受影响?会否担心分阶段实施存在复杂性,适应不到又需要延迟?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第一,若市民不小心买了假冒垃圾袋(指定袋),并不犯罪。若他们买了这些假袋,却不能用作指定垃圾袋,亦会造成损失。大家在买袋的时候,可留意卖袋地方会有这个标志(获授权零售商标志),只要跟这些标志去买,就不会买到假袋。更简单是,大家去大型、连锁的超市或便利店购买就不用担心,如果你担心这些标志有时候不易留意到,去大家常购物、可靠的地方买都是稳妥的。对于任何售卖虚假、冒牌的假袋的地方,政府必然会执法及打撃,相关的政府部门会监察这些情况,发现时我们必定执法。
另一个问题,就是管理处收费的问题,刚才姚议员(元朗区议员姚国威)亦提及,物业管理对于管理费及处理大型垃圾的收费是自行决定,可能涉及很多运输及其他费用,当中有多少收费是因为垃圾收费的要求而引起,物管与住客或业委会商讨时必须清楚列明,不应将数目混淆。就此,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已发出通告予所有物业管理者,让他们知道有义务及责任去将收费清楚列明,不应让住户有所误会混淆。
我们在四月二十二日起会实施第一期「走塑」,香港起步已经很迟,国内及澳门已禁用发泡胶及「走塑」达一、两年多,很多地方已实行,香港是「追落后、跟上来」。市民可能担心「走塑」会否影响生活,基本上对大家生活是没有大影响的。「走塑」主要的目标在商界、餐饮界或零售界,政府与他们已有很长时间的商讨,你可能已见到很多餐饮界的饭盒、饮管等已改用(其他替代品),在执行方面对市民不会有很大的冲击,市民不会因为家中还有胶叉或用胶餐具而犯法,因为目标不是市民,大家可以放心。见到网上有市民担心没有饭盒食,我们禁的是发泡胶饭盒,不会没有饭盒。大家担心会否在香港没有珍珠奶茶卖?不会的,禁的只是胶饮管,坊间已有很多代替品。有人担心会否贵很多?其实很多餐饮业已经改变,过去一年,我们留意到(替代品的)价格有明显下降,因为更多人使用时价钱就会跌,并不会在价钱上带来很大冲击。未来,我们除了向业界宣传,环保署去年已逐步访问所有餐饮业界,包括20 000多间餐厅及10 000多间零售店铺,向他们逐一解说法例要求,我们已经开展有关工作,并已访问了6 000多间。接下来我们会面向市民宣传,让他们知道「走塑」到底是什么,大家无须担心,我们会向市民做更多的解说。
记者:想请问今日开始可以购买(指定袋),但20公升的胶袋需要一次过购买40个,售价88元。之前(当局)曾讲过基层市民(每月)用30至40元便足够(处理垃圾),这样是否违背初衷?而出售的指定袋外面再有一个胶袋包住,是否违背了环保的初衷?而且这些胶袋是不可以降解的。刚才提到市民买假的胶袋不会违法,会否令有些市民觉得不会被检控,因此不使用真的胶袋,购买假的胶袋呢?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假袋(指定袋)方面,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对于售卖假袋的地方会严厉执法,保障市民不会买到假袋的责任方面,政府一定会执行。当然,市民为了自身利益,保障自己,应尽量到贴有指定标签的地方购买,例如一些可靠的大型超级市场和连锁店,我相信这是最稳妥的方式。至于你提到指定袋一包有40个,这是为了方便售卖,并非叫大家一个月用完40个胶袋。刚才你提到的是20公升的袋,我们之前亦讲过,现时一般家庭用15公升(指定袋)已经足够,再加上我们推行垃圾收费是希望鼓励大家减废回收,如果大家把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拿出来,很明显一个15公升、甚至是再小一些的胶袋亦会足够一天的使用。如果使用一个大一些、20公升的(指定袋),可能两天才需要丢一次垃圾、用一个胶袋。对一个三人家庭来说,使用15公升(的指定袋)来计算,一个月(支出)可能是40多、50元。但如果用10公升(的指定袋),可能是30元左右。所以30至40元一个月,对大部分的三至四人家庭来说,若他们实行减废回收,必定是足够的。
你提到垃圾袋本身并非可降解的胶袋,我很高兴你提出这个问题。因为香港是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垃圾,所有胶袋在堆填区填埋后是处于无氧的环境,在无氧的环境中其实所有胶袋皆不能分解。而可降解的胶袋更会产生其他问题,例如要做到可降解需要加入一些生物的物质,它们在大自然去吸附其他化学物品时会变成微胶粒,其毒性会对环境造成更大影响,而可降解胶袋在环境中变成微胶粒的情况亦更严重,事实上很多地方都禁用遗害较大的可降解胶袋。所以我们这种垃圾袋(指定袋)本身是否使用可降解物料制造,在功能上是没有分别的。
记者:局长你好,首先想问先行先试方面,现时物色了哪些楼宇?是否所有政府部门都会参加?会否计算实施前后的减废率,看看真正实施后可以减废多少?第二条问题想问是否所有售卖点都会出售九款(指定袋),以及会否既可以散买,亦可以40个一次过买?会否担心削弱胶袋征费的成效呢?因为现时有两款(指定袋)低于一元。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我先讲关于售卖点,的确不是所有售卖点都有九种胶袋出售,因为大家基本上常用的都是10公升、15公升和20公升(的指定袋),所以大部分售卖点都是卖这三种为主。但其他(指定袋)一样会有售卖点出售,例如有时候用作物管或其他用途,需要一些较大或特别小的袋,我们稍后会推出一个手机应用程式,当中可以找到哪里有较大的袋出售;或者大家可以向认可的网上售卖点订购。所以不需要所有售卖点都出售九种(指定袋),因为最常用的是我刚才讲的三种。
你问到有些小的指定袋售价低于一元,会否削弱胶袋征费效用?大家如果购物时没有带环保袋,索取胶袋须付不少于一元,其目的是令大家减少使用胶袋,多用自备环保袋。所以在一些情况下,发现自己忘记带环保袋,可以买一个(指定)胶袋,就算是比较小的,那个胶袋可以拿回家装垃圾用,这样实际上亦能避免使用一个其他胶袋,造成垃圾,一样能鼓励大家减用胶袋,这做法没有任何违背。
散卖方面,我们会和超级市场及便利店等安排,让他们散卖指定袋,主要是15公升,与他们日常售卖的胶袋容量相若,当市民忘记带自己的环保袋时,可以选择买一个散卖的(指定)袋,运载物品回家后作垃圾袋的用途,达致「一袋两用」之效,希望这个方式可以减少使用非必要的胶袋。
至于先行先试,我也曾经讲过数次,不需要所有政府部门和大楼一齐做。因为我们的目的是:第一,找部分大楼作演练;第二,在演练后整个过程可以作展示,所以不需要全部(大楼一同做)。现时部门已在政府内部物色一些政府大楼,其实我们心目中已物色了一些,正在商讨安排的细节。当我们商讨好先行先试的细节后,便会向大家公布多一些详情。
记者:会否计算减废率?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会的,我们在试行时,其中会观察的是推行后废物量有否减少,人们的行为有没有改变等,这些都是我们在先行先试会收集的资料。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45分
香港时间18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