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立法会互动交流答问会第二节「《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互动交流答问内容(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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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主席,今日第二节的主题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但是香港回归26年多仍未履行。我在二○二三年的《施政报告》中说明要在今年二○二四年要完成立法,尽快履行宪制责任。
大家不可以忘记二○一九年港版「颜色革命」、「黑暴」所带来的惨痛经历。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是真实的,是每日都存在的,敌对力量正虎视眈眈,随时伺机待发,所以我们必须把握时机尽快立法,应对持续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和威胁。国家安全是市民福祉和经济发展的最有力保障。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夏宝龙主任于去年四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作主旨发言时说:现在香港社会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乱的根源尚未根除,治的基础尚需巩固。大家需要时刻警惕街头暴力卷土重来、警惕「软对抗」暗中作乱、警惕海外乱港活动倒灌香港,特别是一些反中乱港活动打着所谓人权、自由、民主、民生的幌子,极具迷惑性,切不可掉以轻心。
夏主任亦于去年十二月全国港澳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言时说:全体香港居民应当与特别行政区政府站在一起,以坐言起行的实际行动,齐心协力把香港本地维护国家安全的这块「短板」尽快补上,让香港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拼经济、拼发展,也让越来越多的外来投资者在香港这块福地安心投资创业,成就新梦想、创造新传奇。
主席,全国人大在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方式订立《香港国安法》,并要求特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香港国安法》第七条亦提出,特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
主席,我想谘询议员的问题是:特区政府在履行宪制和法律责任时,应如何处理《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全国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之间的关系、衔接和兼容互补?另外,现今地缘政治日益复杂,国家安全威胁随时出现,科技快速演变、间谍活动手法充满隐密性,未来国家安全风险千变万化,如何确保《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具前瞻性,能有效应对突如其来并难以预测的新风险、新手法,以维护国家安全、香港安全和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利益?
我期待听取议员的意见及提问,并与大家互动交流。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管浩鸣议员。
管浩鸣议员:多谢主席。行政长官,我相信绝大部分市民都愿意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亦明白二十三条立法的重要性。可惜过去在立法和制订政策时,往往有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歪曲事实,对法律断章取义,从而制造社会矛盾。我见到现时市民比较关注有关条文是否容易理解,会否容易陷入一些灰色地带。同时,由于大部分法律条文都以英文作为蓝本,中文作为翻译,有部分市民也会担心条例的中英文可能存在不同的诠释方法。行政长官,政府会用什么方法做好宣传和解说工作,用简单易明的方式让市民能够了解到最准确的消息,令市民更加安心?多谢行政长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锦辉议员。
黄锦辉议员:多谢主席。行政长官,早晨。过去因为政治原因,二十三条立法一直遇到阻挠,拖了26年仍未能立法。政府将会在今年向本会提交维护国家安全的条例草案,立法会有责任做好审议的工作,让香港可以尽快履行《基本法》订明的宪制责任。现今社会AI和大数据的技术运用普及,但亦有滥用,甚至出现造假的情况。最近,网上有一条AI生成的视频,利用了行政长官你过去的影片,生成了一条假的视频,骗人投资。视频完全可以假乱真。除了投资骗局,别有用心的人也会利用AI以及大数据的技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我们大家都要加倍小心。所以,要维护国家安全,必须注重AI安全,亦要保障数据安全。请问行政长官,政府在制订维护国家安全的条例草案时,是否已经涵盖了以上两个层面?另外,香港与内地数据跨境交流是大势所趋,我们亦要负起保障国家数据安全的责任,敦促特区政府在维护数据安全时,必须与国家数据局保持紧密联系,不要让外国势力有机可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黄俊硕议员。
黄俊硕议员:行政长官,全国人大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订立《香港国安法》,并要求特区政府应当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法机构,强化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而《香港国安法》亦提出特区政府应该尽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完善相关法律。特区政府履行有关宪制和法律责任时,怎样处理好《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全国人大《528决定》,以及《香港国安法》之间的关系、衔接和兼容互补的问题?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多谢主席。我听取了三位议员,包括管浩鸣议员、黄锦辉议员和黄俊硕议员的提问。首先,我觉得大家对于我们要尽快完成第二十三条立法这方面是有要求的。我觉得有几方面必须做好。第一,第二十三条立法怎样可有前瞻性?刚才提出科技方面给我们的新挑战,这正正是我希望听取大家意见的一个重要方向。
数据安全当然非常重要,数据其实不只是一个资产,数据在国家安全,以及现时大国博弈期间,某程度上是一种工具和武器。所以如何做好数据方面的安全是重要的,但科技的变化日新月异,而且速度可能比我们想像更快。我们要怎样订立一条法例,既可以处理科技的演变,但亦要小心不要让科技带着我们的法律走?所以我更加希望在立法当中有一个方法,让我们能很快地处理新问题。所以,具前瞻性的意思就是,第一,如果我们有一条法例其内容是科技中性都可以处理的,即是无论将来的AI如何变化、将来的大数据如何被滥用,我们这条法例都不会因而要经常修改。若新科技出现便要修改、有新的滥用科技攻击手段又要修改的话,我想这并非我希望得到的具前瞻性的一项法律条文。
所以,一项如属科技中性、能处理科技不断发展的条文,我觉得是更理想的。怎样可以做到?这当然要考工夫,所以现时有关部门,包括保安局和律政司都正在这方面用功。外国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外国的一些立法理念很多都是以科技中立作考虑。但数据安全必须要处理,我们在网络安全方面亦都要做工夫,包括网络基础设施要安全,不要让黑客进入;网络数据的安全要做好。这些要针对性还是在国家安全的法例来处理?这些我们都会研究。你道出的要点,与我们所看的要点是一致的。
另外,很多谢管浩鸣议员和黄俊硕议员都提出,我们要处理好第二十三条立法和《香港国安法》,以及人大《528决定》的关系,但更加重要的就是我们要做好解说工作,因为无论在政府推动政策的每一个过程中,我觉得解说是至关重要。这次的解说,我觉得我会做一个系统性的建设,就是我会设立几个专队去做解说工作。
当然在政府部门内,保安局局长、律政司司长和我都是负责主要解说工作的官员,但其他部门、政策局都会一起参与进行这些推广,甚至解说的工作。起码在统筹和安排方面,我会把解说工作分为一个核心解说工作队伍,以及支援的解说工作队伍。在整体统筹指挥和参与解说工作中,当然我、律政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会是主要成员,但在其他协调方面,我相信无论是政务司司长或财政司司长都会在这方面做协调工作,协调不同领域对这次立法工作有浓厚兴趣或关系的,我们都会协调来做解说工作。核心解说队伍会做,其他辅助解说队伍会协助进行。
层面方面,我亦觉得是应该要处理好的,包括我们向特别界别作解说,这些包括商界、媒体、外国总领事、外国商会等。地区方面,我都觉得是重要的,因为我们有了新的区议会组成,再加上「关爱队」,所以在地区层面都会推动解说工作。另外,很多爱国爱港的组织、人大、政协等,我们都会针对不同人士作宣传教育和解说工作。
针对国家安全,做好第二十三条立法是整个特区需要做好的,当然政府责无旁贷,我们是有主导的作用,但我相信经过二○一九年,社会已经有了共识──国家安全是要处理好,早一日处理好就早一日安心。所以在这方面我们会大力去做。
更加重要的一方面的解说,就是向国际解说。刚才说过,负责主体的政府官员会做这方面的工作以外,我亦很期望在座的,我觉得一向很成功为香港在多方面作政策解说的不同议员,甚至是一些学者、专家,都可以发挥其作用。例如,我经常都看到叶刘淑仪议员对外国媒体作这方面的解说工作做得很到位,都是据理力争的;例如我的前辈黎栋国议员,前保安局局长,现在亦有议员的经验,在解说工作亦一定会做得更好。我相信人大常委李慧琼议员在这方面对外国的解说工作亦会做得很成功。当然,在社会上有不同的专家、法律背景的人士都可以共同向世界将我们的立法精神、立法内容向其他人解说。
最主要的是,我相信解说的要点就是──全世界的国家都有国家安全法律,香港有的可能是人家国家安全法律的12%。为什么是12%?我自己觉得我只有一部《香港国安法》,如果比起外国动辄有20多部法律,我们是「小巫见大巫」。但为什么是「10+2」,我们另外的「2」就是现时不健全的法律,例如我们的「叛国罪」,例如我们管理一些政治组织与外国联系的政治活动,我们是未健全的。所以《香港国安法》帮我们处理了最关键、最重要,在二○一九年经历的国家安全问题,但还有很多。我们只是人家一系列国家安全法中的一部分,所以这方面我们都要向外国解释清楚。
第二,另一个我觉得很重要的解说就是我们保障自由和人权的标准是国际标准。除了《基本法》保障的人权和自由外,《基本法》也好,《香港国安法》也好,都讲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这两条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部分,都会适用于我们在国家安全的整体措施和案件方面。所以,这些宣讲我们会努力做,我亦希望大家都一起参与我们在这方面的宣讲工作。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梁子颖议员。
梁子颖议员:多谢主席。行政长官,我和工联会都是坚定支持特区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现时的情况就像一辆汽车轮胎松脱,停在路边,无法前行。所以行政长官刚才所说的,就是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装回轮胎,还要加强装备,让我们可以继续上路。现时香港每日都面对不同类型的国家安全风险,例如外部势力经常在网络上作假新闻煽动反政府,亦出现一些「软对抗」行为,都表明香港特区仍然处于一个危险状态,不断有人重复试探这条不可触及的红色底线。政府应该加大力度和速度,提交一个高质量、有效力的草案让立法会审议,绝对不能够容许一些反中乱港的人士继续拖延时间,亦不能够再仁慈,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打击香港特区政府「一国两制」在国际的普遍认受性。我想问一问行政长官,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一个国际通行的做法,根据法律专家的意见,起草中的第二十三条的草案,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同类相比时,涵盖的范围和保障是否足够全面呢?罚则是否能够有足够的阻吓性?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谢伟铨议员。
谢伟铨议员:主席、行政长官,首先我代表由我担任召集人的G19的18位立法会议员,明确表示支持香港特区履行宪法责任,尽快完整地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正如特首亦指出,香港回归已经超过26年,香港不少市民都经历过「黑暴」祸害,深刻体会到维护国家安全、捍卫祖国统一、反对外国无理干预的重要性,亦明白到立法对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市民福祉的必要性。很开心听到特首就做好二十三条立法解说和宣传方面的重要性,亦会设立专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作为立法会议员,我自己觉得我们是可以、亦应该协助政府向全港市民,包括我们一些团队、组织,亦有外国方面的专业人士等,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在此,我亦希望特首可以要求相关的政策局,还有刚才提到的有关部门,如有需要,可以提供协助或支援,譬如准备一些简单易明的资料,需要时协助我们向相关团体做好解说。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李世荣议员。
李世荣议员:多谢主席。特首你好。民建联绝对同意和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尽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维护好国家安全的「短板」,让香港能在这时候集中精力拼经济、谋发展。相信这不单是中央领导人的要求,亦是本港社会的共识,因为只有完善国家安全立法,才能真正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社会才会有更安全的营商环境,吸引企业投资、人才来港发展。我想问行政长官,我认为要成功、尽快完成本地立法,不应只靠政府官员,我们在座每一位立法会议员,以至整个爱国爱港的力量,都应该齐心协力支持和配合政府的立法工作,这方面特首可否分享一下,如何动员全社会配合政府的相关立法工作?多谢。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多谢主席。我听了三位议员,包括梁议员、谢议员和李议员所提出的问题,其实和我的想法和方向一致。首先,我多谢梁议员将问题的严重性说出来──我们这辆车要行驶的话,仍欠缺了很多机件,所以我刚才说我们的法律只是「小巫见大巫」。如果我们看外国的法律,我们的部门很努力做研究,当然,当地的国家更熟悉他们的法例。我们看到,最低限度在我们的资料搜集中,例如美国最少有21部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英国最少有14部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加拿大最少有九部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澳洲最少有四部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新加坡我们相信最少有六部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新西兰有两部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香港只有一部《香港国安法》,还要只涵盖四个罪类,在整体国家安全观里,只占一个小的百分点。当然,仍会被人抹黑,因为我们的国家安全受损,最大得益者是敌对的国家,所以一定会攻击你,这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的站位要高、要正确。
我感谢你们用另一个方式,令市民明白国家安全尽早立法,我们将所有「短板」补回的重要性。我亦感谢刚才谢议员和李议员提到,我们在讲解方面如何可以再成功一些,当然讲解的工作会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个原则去做,即是说全方位、大力做、共同做、努力做、重复做。我亦很感谢大家表示愿意参与其中,包括在座的议员和其他爱国爱港的力量。我们可以如何协助大家做得更好?除了政府官员会做,我非常认同我们的部门应该尽量提供一些资料予大家,还应该设立一个大家可以联络的方法,针对某一个议题,可能有一些新问题,你希望我们提供一些资料,让你可以解答得更清楚、更令人明白,我们应该有一个直接的联系机制,政府部门其实已经准备了。
另一样令我感动的,是大家同意我们要团结整体力量,做好今次《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即是说,无论是在座大家、其他爱国爱港人士、组织、地区不同爱护香港家园的人士都会共同参与。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可以实践我们26年多未履行的宪制责任。刚才我在开场发言的时候说得很清楚,国家安全是市民福祉和经济发展的最有力保障,有了保障,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将这个问题划上句号,我们便可以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集中精力去拼经济、拼发展,解决民生问题。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马逢国议员。
马逢国议员:多谢主席。21年前,当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条例草案提交予立法会审议的时候,我是法案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也是当年50位委员中唯一现时仍在立法会服务的议员。当年未能完成立法,个人感到非常遗憾,我一直认为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进行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过去每当被问及何时为立法的适当时机,我的回应是任何时候都是合适的时机,只是等待政府提出新的议案。见证及参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完成立法,一直是我20多年来作为一个立法者未完成的心愿。
香港今日面对的安全格局与21年前已经有所变化,首先是地缘政治大幅变化,香港亦经历了由乱及治,由治及兴的过程。当前面对的内外安全挑战亦有所变化,其中二○一九年「黑暴」的策划者、参与者有很多已经纷纷「着草」,部分在西方国家政府的护荫、包庇以至支持下继续在国外组织不同挑战香港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希望回输香港。
数码环境亦出现巨大变化,安全保密工作有很多新挑战。我想问特首,稍后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新的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建议时,会否将过去出现的变化而产生的新安全风险采取一些新措施,并将其包含在条例草案内?同时我们如何能采取一些措施,做好特别是对一些创意、文化艺术工作者,在受到误导下没有正确认识而产生的疑虑?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林健锋议员。
林健锋议员:多谢主席。特首,你上任后推出很多经济民生措施,我们看到很多是有成效的。你提到要在今年内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我们看到你在这个关键时刻是站得稳、靠得住。经民联和工商界全力支持政府尽快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因为这除了是香港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也有助进一步稳定香港的政治环境,消除营商环境中的风险,对日后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都有推动作用。我们认为现在是好时机,所以我们非常支持特首尽快进行。不过,特首,我们听到外面很多人一提到第二十三条,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士一定会借势炒作、抹黑政府和「唱衰」香港。针对这些未来几个月可能出现的攻势和攻击,政府有何对策?怎样回应一些恶意抹黑香港的言论或行为,以稳定市民和投资者的信心?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或者让两位议员发问再作答,好吗?
行政长官:好的,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张宇人议员。
张宇人议员:多谢主席。行政长官,你刚才有关二十三条的引言,我全部认同,所以不再复述。其实维护国家安全,制订维护国安法律是现代国家法律制度中必然存在的要素,举世皆宜。一个主权下,国家安全是不存在地方的差异,亦不容许地方出现国家安全的真空,这是国际定律,不容争议。不过,我想起刚才马逢国议员说二○○三年时,张宇人都坐在这里,他并不是唯一一个,我是其中一个,第二个。自由党是支持二十三条立法,我们亦觉得应该是刻不容缓的。
刚才特首你说到,我们将来要防范外国如何抹黑,我近期都不停地看英国在六个月前立的《国家安全法》,我接着会看看美国和澳洲的,相信到我们的蓝纸草案出来后,将来我们在通过法例时,很多人的抹黑,我们就可以再回看其他国家的,他们自己亦都有。我希望特首对同事说要尽快提交蓝纸草案,让我们可以尽快审议。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叶刘淑仪议员。
叶刘淑仪议员:多谢主席。我们新民党很高兴听到行政长官表示,他会尽快履行我们的宪法责任,全力推行二十三条立法。我们新民党无论是老将,例如黎栋国和我,抑或是「小花」、「嫩草」,都会全力支持。22年前,我就坐在对面,很高兴这次作为议员,有机会完成这个未完成的责任。刚才行政长官都提到,外国很多条例其实比我们多得多、严苛得多。张宇人亦提及,英国去年七月通过了《国家安全法》,引进一共200多页,制订了很多新的罪行。我觉得值得参考的地方,就是刚才行政长官提到,形势有时千变万化,有时有人用科技实施一些罪行,条例该如何追上,或者都可以参考英国做法。她通过法例后,立刻检讨codes of practice,即实务守则,在其法例的附表以下订立,只用了六个星期就完成谘询,赋予其执法部门新的权力。我们可否都考虑一下,用快的方法,用实务守则的方法,更新我们的执法权力?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多谢主席。非常多谢马逢国议员、张宇人议员、叶刘淑仪议员,三位议员刚才所给予的意见。叶议员提及在英国制订的法律,亦是最近制订的,如果以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说,是很严厉的。我看过英国新订的法例,只需要政府一位官员,应该是Secretary of State,就可以不批准一个人拥有账户,因为国家安全理由,甚至要求他接受测谎机的检测。另外有一个国家,其国家安全法律是总统可以因为国家安全理由,长期拘留一个人,羁留期可以达到两年,亦可以再延续等。我们审视过不同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律,但每个国家制订的法律都是针对自己在整体国家安全法律系统所作的。对于香港来说,我们一定会参考外国法律,但哪些真正适应或适用于香港,我们会全面审视。我多谢刚才提及的一些意见,例如提到科技千变万化,如何处理到,叶议员都提及用附表或守则方式,不需要重新繁复地修改主体法例的一个手法去处理。我多谢这些意见。
在推动这次立法之中,听过大家的提问和意见后,我感觉到为什么这次大家已经这么有共识,一定要实践好我们26年以来都未履行的宪制责任,填补我们的「短板」和漏洞,其中一个因素是我相信我们经历了二○一九年的「黑暴」后,我们真真正正醒觉。我们曾经尝试立法失败,我会相信可能香港人真的是太君子,不知道世途险恶,不知道豺狼当道,亦不知道世界当时这么多小人,这么多国家其实都对香港这块「大肥猪肉」虎视眈眈。但我们已经历过,特别是二○一九年的伤痛,我们看到当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在眼前发生,那种艰难、那种苦痛,令我们明白,我们纵然仍是君子,但要防小人,我们要防敌对力量、防间谍活动。
香港的「君子精神」,好像间谍活动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在一个恐怖活动的展馆看过,有一个间谍到了当地国家,结婚生子,超过10年之后,他离开,炸毁了一架飞机。相信大家都想像不到,在这件事发生之前,他其实是一个间谍,在电影中看过,好像都只是电影而已,不会真正发生在我们身上,但我在当地展馆看过。所以我们醒觉,香港始终都是君子,但是必须防范小人,必须防范敌对势力,很想在香港取得其最大利益──其最大利益不符合我们的利益,所以我们要保障自己、保障市民福祉、保障我们的经济发展,所以我们会在这方面努力做。
另外,听到大家说,我更加会强化我们应变的「反驳队」,因为从过去经历看到,敌对力量在文宣工作,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做大量抹黑、歪曲事实的工作,在这次我们的立法工作,我相信会再出现。大家在网络看到这些抹黑或恶意攻击的信息,希望你们通知特区政府,我们会成立一个在这方面的「反驳队」,特别是针对社交媒体,将事实真相告诉别人。
我有信心,在大家的共识和共同意愿下,我们会将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尽快完成、尽快做好,令我们在二十三条立法这个长期困扰的问题上,写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接着我们就拼经济、拼发展。多谢主席。
完
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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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出席立法会「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