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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生态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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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减废回收的文化在很多先进城市已经扎根多年,香港需要努力追上。所以推行垃圾收费,用新方法推动减少垃圾和分类回收,是香港特区推广减废回收文化,建设我们生态文明的重要一步。其他先进地方的市民做得到,我相信香港的市民也一样可以做到。
 
  但是要成功推行垃圾收费,市民对计划的充分了解和积极参与十分重要。最近有关垃圾收费的报道和讨论,反映市民对垃圾收费的操作细节仍有很多疑问。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有责任在正式实施垃圾收费前,将垃圾收费在日常生活出现的种种问题,全数找出统整并向市民厘清,而最实际、最贴地和有说服力的做法,便是通过实地测试和演练,验证垃圾收费的操作,理顺其在不同环节细位的安排,然后通过实地展示,让事实说明垃圾收费是切实可行,让大家安心,我们齐心做好香港的垃圾收费,建设可以传给下一代的绿色文化家园。
 
  对政府来说,这是一个创新和对市民负责任的做法,会帮助香港更顺利地推行垃圾收费,更好地推广减废回收文化和建设我们的生态文明。
 
  为什么我们认为实地演练和展示是如此重要呢?我想举例说明,昨日社会上出现一条影片诬捏政府的指定垃圾袋十分单薄和容易烂。影片中的胶袋明显不是政府的指定垃圾袋,所以我们立刻向公众澄清,并拍了一条影片显示政府的指定垃圾袋在使用上和一般垃圾袋无异,但即使我们拍片说明,网上也有很多人有其他质问,问这些袋是否真的不会烂,甚至有人问是否子弹也打不穿?当然不是,其实这是一般的垃圾袋,但如果大家能够看到、摸到,在使用上知道这些是正常的垃圾袋,相比我们用文字和言语,甚至用影片去解释,大家的感觉和理解会更加好。所以我认为最好和最清楚的方法就是透过实地演练和展示,可以理顺一些执行上的小问题,让大家清楚和具体明白,将来执行时会更加顺利。
 
  刚才我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我们的计划,以及我们打算把计划生效日期(八月一日)透过宪报刊登,然后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提交予他们审议。同时,新建筑废物处置收费水平的生效日期同样会一并修订至八月一日。刚才我们听到委员会亦支持有关的计划。就此向大家说明,大家有没有什么问题?我乐意在此解答。
 
记者:你们拍片后有网民揭发胶袋被刺穿,可否解释原因?会否考虑找消委会实测以示公正?另外,局方指有流传影片可能涉及刑事,会交由警方处理,会否担心形成与市民敌对的气氛?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第一点,我们的影片最重要是告诉大家,我们的胶袋(指定袋)并不如网上影片所指容易破烂,他们用的根本不是指定袋,(我们的影片在指定袋)里面装了八点多公斤,超过18磅物料,用力摇晃都不会烂。当中有些物料刺穿了一个洞,这与我们一般使用垃圾袋的情况一样。大家见到真的(指定)垃圾袋时就知道,跟我们一般使用的垃圾袋的能力、质料基本上是一样,用的时候可以放心。事实上我们推广指定袋时,若在超级市场购物时忘记自备购物袋,市民可买一个指定袋载物品,作「二次袋」用途,回家又可以载垃圾。无论是超级市场还是便利店,他们都审视过,指定袋可作这样的用途。(指定袋)并不是单薄的物料,更不是政府以单薄物料制造指定袋,令其容易破烂,将来容易罚款,这些全部都不是事实。你提到,如果我们看到当中真的有犯法情况,我们可能会报警,这是否与市民对立呢?当然不是,我们目的是保障市民利益,不受错误的资讯影响,以及不被错误的资讯欺骗,我们目的是保障市民,并非与市民对立,大家应该明白,政府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市民的好处,这是我们的重点。
 
记者:局长,垃圾收费讨论多年,却两度延迟生效日期,有没有人需要问责?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垃圾收费本身是一件好的事情,我们需要追上其他国家。我在不同场合说过,很多地方推行垃圾收费,因涉及移风易俗,要改变我们的文化、习惯,都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三至五年其实十分普遍。最重要是我们如何做得好,真正帮助市民、帮助香港建立一个绿色减废回收文化,市民的理解是最重要,因此我们宁愿用多一点时间做好解说,用一个新方式让大家更容易明白,这是更负责任的做法,对于改变绿色文化、建立绿色文化有好处,对于我们推行垃圾收费同样有好处。
 
记者:局长,今早在电台被问到八月会否如期实施,当时局长并没有正面回答,当局有没有信心不会有第三次的延迟,八月是一定能做到?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刚才也提过,垃圾收费在外国很多地方都做到,也做了很多年,我相信香港人没有理由做不到。我们希望用好的方式,让大家真正明白、真正体验到如何做,推行就会更顺利。透过实地演练、实地展示,我相信真的帮到大家,对于八月一日推行,我自己是十分有信心。
 
记者:有议员建议全民派袋,(当局)会否派袋给区议员做宣传?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在宣传过程中,我们会派袋作为样本,让大家看到、摸到,令大家更有信心和理解。若全民派袋始终要用公帑。垃圾收费人人有责,派袋方面,我们是会向最需要的居民派袋。但其他地方大家亦可参与,我们可与物管合作,物管亦可用派袋的方式帮助居民认识了解,这是全民合作的事情,不一定需要由政府全民来派,用公帑来派。
 
记者:区议员可以帮到市民了解更多垃圾征费,会否在区议会层面做更多宣传?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我们必定会与区议会、区议员及「关爱队」加强合作。刚刚主席亦有问,政府在资源上会否有支持,这方面我们都会考虑,我们会透过跟各方面更多的合作,希望在解说、宣传方面更加到位、更加入屋。
 
记者:刚才在会议上有提到去年七月讨论垃圾征费时,也有讲过不同事例,如光管和地拖棍等,当时亦讲过,亦有一些疑问,如今事隔五个月后,政府依然在执着有关细节,在细节执行上仍未能解答市民,是否政府考虑得未够全面?过去几个月你们做了哪些工作?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过去两年我们都有讨论,如果我们在这些细节上没有任何处理的方式,相信有关法例不会获得通过。例如你所讲的光管等,基本上都是可回收的物品,最好的方式就是拿去回收,而非当垃圾弃置。其实地拖棍、扫帚棍等,如果大家想最方便处理,当然是贴上11元的标签去弃置,但亦可以集合其他大型的垃圾一并弃置,便可减低有关费用。更加好的方法不是把它们当垃圾弃置,例如把地拖头拆出来当垃圾丢弃,地拖棍拿去回收,这是更好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不同的方式可以处理。我们觉得有时候用文字和言语未必让大家那么容易意会,将来在实地的演练和展示,显示各种不同情景和物品可以如何处理,当大家看到时,相信会更容易明白,大家亦会更放心。
 
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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