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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拓展全球经贸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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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最新一份《施政报告》表示,会拓展全球经贸网络、推展区域合作,以及拓展「一带一路」建设(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中东、中亚及非洲等市场)。另一方面,政府在二○一六年成立「一带一路」办公室,并于二○二二年成立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督导组,下设「一带一路」发展小组。此外,政府亦曾举办年度「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企业交流会及项目对接会,以及组织商贸代表团到访「一带一路」相关经济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政府就推展「一带一路」建设分别在「一带一路」办公室及「一带一路」发展小组投放的资源(包括开支及人手)为何;政府未来会否增加该等部门的人手及开支预算;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评估,过去三年,第(一)项所述的部门在推展「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鉴于政府在最新一份《施政报告》表示,会开设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商贸办事处,有关详情为何(包括数目、地区、选址、涉及的人手及开支),以及会否就商贸办事处的工作订立绩效指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香港已与20个经济体(包括东盟成员国、格鲁吉亚及澳洲等)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政府有否统计,过去三年有关协定为香港带来的经济收益,以及引入的企业数目及资金;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是「一带一路」的积极参与者、贡献者及受益者,一直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香港作为「一带一路」功能平台的角色。二○二三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国家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分别是建构「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路;支持建构开放型世界经济;进行务实合作;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支持民间交往;建设廉洁之路;以及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
 
  香港享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正好发挥其功能平台角色,积极为推动这八项行动作出贡献,用好一直以来在高质量领域发展所累积的经验,除继续担当「超级连系人」之外,更会以自身所长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下一阶段所需的「超级增值人」。
 
  就提问的三个部分,我们现回覆如下:
 
(一)自「一带一路」办公室于二○一六年八月成立,并于二○一八年四月常规化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下的正式架构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一直采取「全政府动员」的方针,由「一带一路」办公室制订政策和措施,并牵头和统筹协调特区政府推进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工作,包括在政策联通方面加强与内地相关部委的紧密联系和合作。
 
  行政长官更于二○二二年十二月成立及领导「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督导组」(督导组),督导各政策局及部门主动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督导组下设「一带一路」发展小组(发展小组),由律政司司长担任组长及商经局局长担任秘书长,「一带一路」办公室负责发展小组秘书处的工作。
 
  过去三年,「一带一路」办公室的总开支和人手编制表列如‍下:
 
财政年度 办公室实际总开支(注一)
(万元)
人手编制(职位数目)
2020-21 2,601.8 20
2021-22 2,349.7 21
2022-23 2,941.3 21

  特区政府各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会继续运用现有的拨款及人手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各项工作,所须的资源已纳入各相关政策局及部门的整体预算开支及人手编制内。
 
(二)特区政府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于二○一七年签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安排》),为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方针和蓝本,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安排》,每年召开至少一次会议。通过每年的联席会议,特区政府与相关内地部委共同检视过去一年在香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工作进展,以及讨论特区政府来年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策略及重点工作。第六次联席会议已于二○二三年七月在北京举行,出席的内地官员包括发改委及其他12个部委等的代表。
 
  另外,由律政司司长担任组长的发展小组会检视各政策局及部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策略及工作进展,并向行政长官领导的督导组作出汇报。发展小组于二○二二年十二月成立后,已于二○二三年二月、五月、八月及二○二四年一月共召开四次会议。
 
  二○二三年十月,国家在北京隆重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发布的成果清单中,「于2023至2024年举办的国际会议」类别的多边合作成果之中的第一项成果是香港特区政府主办第八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是次论坛共吸引接近6 000名来自逾70个「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商领袖和企业代表现场参与,包括逾100个代表团,为历届之冠;并签署/交换21份谅解备忘录,数目为历届最多。此外,香港也有另外六项工作纳入国家成果清单内(注二)。
 
  二○二三年《施政报告》提出,投资推广署和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开设顾问办事处。目前,投资推广署初步计划在埃及和土耳其开设顾问办事处,加强在中东和北非等高潜力新兴国家的招商引资工作。投资推广署和贸发局会继续研究和积极展开相关准备工作,并会按照二○二三年《施政报告》指定项目指标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内各增设两间顾问办事处。每间顾问办事处的每年开支预计约为100万至150万元。
 
(三)香港至今已与20‍个经济体签订八份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注三),亦正与秘鲁进行自贸协定谈判。
 
  我们没有统计数字直接显示香港与个别经济体缔结自贸协定后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二○二○至二○二二年香港与自贸协定伙伴的货物贸易总额,以及自贸协定伙伴直接投资流入香港的总额如下:
 
  二○二○年 二○二一年 二○二二年
货物贸易总额
(十亿元)
5,472.1 6,881.0 6,164.8
直接投资流入香港总额
(十亿元)
481.8 345.7 363.8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数字有可能备受过去三年疫情对环球经济和供应链带来的挑战所影响。
 
  关于引入的企业数目,根据「二零二三年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驻港公司按年统计调查」,按母公司所在地分析,在二○二三年,与香港缔结自贸协定的伙伴的驻港公司数目为3 327,较二○二一年及二○二二年的数字(分别为2 960及3 259)均有所增加。
 
注一:包括办公室的薪酬支出及其他运作开支。
 
注二:另外六项成果为发起绿色发展投融资合作伙伴关系;发改委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关于支持中资企业跨境融资和推动香港债券市场发展的谅解备忘录;与金管局合作设立「一带一路」联合投资平台;建立中外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基地;成立「一带一路」国家气象培训中心;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实施「一带一路」奖学金项目,联合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制作综艺电视节目,并举办「亚艺无疆」文化节。
 
注三:香港至今已与20个经济体签订八份自贸协定,有关经济体为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格鲁吉亚及澳洲。所有自贸协定均已经生效。
 
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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