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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就《2023年电子交易(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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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教授今日(一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23年电子交易(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
 
  感谢各位议员对《2023年电子交易(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支持,让《条例草案》可以在今日恢复二读。我也感谢卢伟国、陈仲尼、吴杰庄三位议员刚才就《条例草案》和相关议题提出的宝贵意见。

  《条例草案》的背景,源于政府发展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的初心。继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了多项电子化政府的举措后,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再宣布以数据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筹组「数字政策办公室」,专责制定数字政府、数据治理及资讯科技政策,引领各部门及业界开放共享数据及推动数字科技应用,从而推出更多便民利商的数字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助力数字经济及「数字湾区」发展。

  为落实上述施政方针,我们会促进、督导及协调部门的数字科技应用,包括在二○二四年年中前达至所有牌照、涉及申请和批核的服务及表格全面电子化;以及在二○二五年年底或之前,政府全面采用「智方便」,实现政府服务「一网通办」。

  为达致政务电子化的目标,政府透过行政、技术和法律三个层面推进有关工作。在过去一段时间,各政策局和部门就资讯系统和工作流程方面加快部署电子化,包括提升资讯系统、落实电子化计划及利用数码科技简化工作流程,有序地实现政府表格和申请递交方式的全面电子化。截至二○二三年年底,约九成的政府服务已经提供了电子递交方式的选项。

  《条例草案》建议修订香港法例第553章《电子交易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电子交易(豁免)令》,针对性地移除目前个别法例中有关以挂号邮递或其他方式,以及要求一式多份实体文本送达文件的规定,使电子纪录或单一份电子文本的送达可以符合相关法例的要求。

  这次的立法建议主要为技术性修订,让更多政府服务可以全面配合政务电子化进程,为市民大众提供更多电子选项。

  我感谢立法会于短时间内恢复《条例草案》的立法程序,以便我们尽快完成修例,有利推动更多电子化政府服务。

  主席,我现在动议恢复二读《2023年电子交易(修订)条例草案》,希望各位议员支持并通过二读。

  我谨此陈辞。
 
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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