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区议会区议员宣誓就任(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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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出席仪式。他祝贺区议员宣誓就任,并向区议员提出四点要求: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必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发挥好政府和居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必须将「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实到地区治理层面,肩负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以及必须以市民为中心,为社区生活带来实质改善。
李家超亦期望区议员配合政府把政策落实到地区,巩固地区治理,共同建设更美好的香港。
全体470位区议员按《宣誓及声明条例》,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由获行政长官授权的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监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解释》),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根据《解释》所订下的原则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监誓人确定全体470位区议员的宣誓为有效宣誓。
完
2024年1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35分
香港时间12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