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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试行网上直播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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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宣布,将于下月(一月)在两宗终审法院上诉案件试行以网上视频方式现场直播法庭程序,测试有关现场直播安排的技术可行性。

  司法公开是维持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及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为进一步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强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司法机构一直积极探讨在法院大楼外现场直播选定的司法程序。

  司法机构注意到并非所有司法程序均适合现场直播。现场直播上诉程序,尤其是终审法院的聆讯,是较为合适的案件。

  经考虑为确保司法公义不受损害的因素,包括诉讼各方的意见,及防止直播内容可能被不当使用,司法机构计划先行以两宗终审法院上诉案件试行现场直播法庭程序。试行直播的主要目的是测试有关安排的技术可行性,包括资讯科技和视听系统的设置,以及在聆讯之前、期间和之后的后勤及运作方面的细节。

  司法机构已选定两宗分别于明年一月十日及十六日进行聆讯的终审法院案件试行现场直播,以测试固定网格视图的两种不同的屏幕布局。主要详情如下:
 
  • 公众人士可使用已安装一般浏览器的桌上电脑或流动装置,在终审法院网站观看该两宗选定终审法院案件的网上直播。
 
  • 案件的核心书面资料将于聆讯前上载至终审法院网站。网上直播的相关资讯会在该法庭程序临近时在终审法院及司法机构网站上公布。
 
  • 网上直播结束后,相关法庭程序的视频会上载至终审法院网站并保存一段短时间,提供弹性以方便重看。两宗试行直播的终审法院案件的视频,将在聆讯日之后分别保存两天及三天。
 
  • 公众人士(包括传媒)不得录制或使用现场直播片段作任何用途。司法机构会实施一般应用于串流平台的数码版权管理机制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对直播内容进行录制、截屏及非法发布。任何人未经法庭事先批准而记录、编辑或转播现场直播内容即属藐视法庭,或以侵犯版权论。警告讯息会在终审法院网站及现场直播画面中的滚动字幕显示。

  司法机构在考虑技术可行性的评估、法庭使用者的意见和试行直播所得的运作经验后,进行检讨,并拟订在法院大楼外现场直播司法程序的长远安排。
 
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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