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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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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民青局)局长麦美娟今日(十二月十八日)于第七届候任区议员地区治理培训班(下午场次)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大家好。我们刚举行了第二场的第七届候任区议员培训班(下午场次)。今场是为九个新界区议会的区议员进行讲解,希望透过培训班讲解对于第七届区议员的期望。候任区议员在会上作出提问,我们亦提出意见,最重要的是向第七届候任区议员说明了对他们的期望,希望他们真的可以扩大其接触面,和当区市民保持紧密联系,成为特区政府在地区工作的好伙伴、好拍档,一起掌握民情民意,令特区政府的施政能够惠及市民。
 
  今日下午出席这场的候任区议员来自新界九个区议会。今日和我一起会见大家的有:元朗候任区议员沈豪杰,他曾担任元朗区议会主席;亦有葵青区的周洁莹,是今次地区直选中最年轻的当选区议员;还有卢婉婷,她是葵青区地区直选中得票最多的候任区议员;另外,庄雅婷是西贡区的委任区议员,她是委任区议员中最年轻的。看看大家有什么问题。
 
记者:有传媒报道履职监察指引的其中一条谈到,区议员若要离港四十八小时,便要通知区议会秘书处。会否认为这些规则较为严厉,如你所讲如校规,对区议员而言不太好呢?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当确定会议常规后,如我今早所说,这与过去各区的会议常规大同小异,只是因应履职监察机制作出了一些修订,在今次的会议常规加入了离港通知要求,希望让秘书处能够掌握资讯,如区议会主席需突然召开一些紧急会议或做一些紧急行动时,区议员是否在港;处理一些紧急情况时,能否顺利开会等,这都是资料掌握。我相信每一个区议员都既是有经验、在地区长期服务的工作者,亦具责任感为地区服务。我相信这些要求不难达到,也是合理的。
 
记者:新一批区议员都是爱国者,你认为履职指引成效如何?会否认为对「自己人」的监察太严苛?几位候任区议员对培训有什么的看法?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我稍后请几位候任区议员谈谈他们的感受。就履职监察机制,不论我在五月开始于立法会介绍,或于不同场合都说过,这履职监察机制其实是回应了市民大众对新一届区议员表现的期望,大家都希望每一位区议员都尽责履职。而且特区政府对于新一届区议会都有很重大的期待,希望区议员尽责履职,掌握民情民意,协助特区政府施政。
      
  我们既然有一个大变改,当然希望每一个区议员尽责履职。如何去反映他们尽责履职呢?当然要有一些期望、目标或指标,而这个机制于立法会上已陈述,是希望每一个区议员都能遵守;不论是由何种方法产生的区议员,都按着同一套标准办事,亦确保每一个区议员切实执行在《区议会条例》所说的各项职能。
      
  我记得我曾多次举例,就是过去在我当区议员的二十多年中,很多市民都说,选举后就不见了区议员,到选举时才又再出现。这不是我们想见到的,我相信在第七届区议会不会再有这些区议员。
      
  有了这个履职监察机制,正正能回应市民的诉求,在区议会选举时行使投票权,那在选出区议员后,如何行使监察权呢?就是利用这个履职监察机制,故这是一个全过程让市民有权去监察。
 
记者:你(候任区议员)刚才有提及希望可以带出市民的声音,但未来要开办事处,出席(区议会会议)要八成,又要交报告,你会否害怕工作压力大了,以及最后少了机会和市民沟通?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这点我都想回应一下。如果说有履职监察机制,订了一些履职的指标,反而会过于忙碌,这是荒谬的。说这些的人应该不清楚区议员一向的工作或服务。我们订下这些目标或指标,一个尽责的区议员,不论有没有这些指标,他们都是做同样工作的。所以对于一些履职尽责的区议员,这绝对不是问题。反而有了这个指标,对于所有区议员,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希望可以一起做好区议员的职务。希望这个履职监察的机制,最紧要让市民,正如我刚才所说,是一个全过程,不单在投票时他们有其投票权;在区议员上任后,他们亦有监察权,对市民来说,这是一个对市民和社会负责的新一届区议会,这一个履职监察机制是合理的。
 
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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