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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及处所占用人因违反劳工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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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馆有限公司及艺能工程有限公司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罚款十三万二千元及二十二万元。舞馆有限公司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艺能工程有限公司则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规定。

  案情涉及二○二二年七月在红磡香港体育馆举行的一个演唱会发生的两宗意外,分别在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演唱会彩排时,一名舞蹈员从舞台堕进一个孔洞中受伤,以及在二○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演唱会期间,两名正进行舞台表演的舞蹈员被一个从高处堕下的显示屏击中受伤。

  劳工处希望有关裁决会向其他持责者发出强烈信息,必须根据有关法例保障雇员的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向劳工处处长发出意外通知及为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劳工处致力保障所有香港雇员的职安健及法定雇佣权益和福利,绝不容忍违法行为,并会竭尽所能将违例雇主/处所占用人绳之于法。

  ​劳工处强调雇主及处所占用人须根据职安健法例的相关条款,采取足够的职安健预防措施。《雇员补偿条例》亦规定,雇主必须在工伤意外发生后于法定期限内按订明的格式向劳工处处长发出意外通知,雇主亦必须为所有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以承担雇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责任。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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