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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旧楼的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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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琼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覆:

问题∶

  在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马头围道45号J发生塌楼事故后,屋宇署随即展开特别行动,巡查全港所有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以确定这些楼宇的结构是否安全。另一方面,据报近年香港发生多宗旧楼石屎坠落,甚至外墙出现裂痕的事故,为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屋宇署在二○一○年后有否再次巡查全港所有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以更新这些楼宇的结构状况;若有,有关巡查的以下资料:(i)楼宇的状况属「需要进行紧急维修」、「有较明显欠妥之处」、「只有轻微欠妥之处」及「没有明显欠妥之处」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以及(ii)检查项目和范围,以及有否包括楼宇的室内公共地方及进行结构性的检查(包括石屎碳化程度检测);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根据屋宇署于二○一○年发布的《楼龄达50年或以上楼宇的巡查报告》,在巡查的楼宇中,有1 030幢楼宇的状况属于「有较明显欠妥之处」,在扣除已拆卸或计划拆卸的楼宇后,余下的楼宇是否已完成法定的检查及维修;若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据悉,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设有「楼宇维修管理信息系统」以收集旧区楼宇的状况及维修资料,政府有否与市建局交换资讯,以掌握更多及更新的楼宇状况资料,从而协助政府部门执行职务及厘定工作优先次序;若否,政府有否建立全港楼宇状况及维修资料的资料库;及

(四)当局曾否或有否计划为本港旧楼(例如楼龄达30年或50年以上楼宇)进行石屎碳化程度抽验,以了解这些旧楼的结构状况,以及有关状况是否符合法定设计的预期?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经征询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有关提问第三部分)后,现回覆如下:
 
(一)因应二○一○年一月马头围道发生塌楼事故,屋宇署在同年展开特别行动巡查全港樓龄达50年或以上共约4 000幢楼宇,目的是确定这些楼宇的结构安全。
 
  然而这是一项特别行动,政府部门若持续牵头开展这类全港性巡查行动,需要临时抽调大量内部人手,会影响部门日常运作;随着楼宇老化数目不断增加,以此模式去处理楼宇检验及维修情况,不但不能持续,也未必是运用有限公共资源的最好方法。更积极及可持续的方式,是政府按风险为本政策透过执法、支援和必要时主动介入三方面,强化业主保养好自己物业的意识,并对其物业的樓宇安全和维修保养负上责任。
 
执法及支援
 
  二○一二年全面实施的强制验楼计划正是秉持「预防胜于治疗」的理念,由屋宇署向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业主发出法定通知,要求他们为其楼宇于指定期限前进行订明检验及修葺,范围包括楼宇的公用部分、外墙、订明伸出物,以及竖设在楼宇上的招牌。一般而言,注册检验人员会以目测及/或利用非破坏性方式,例如锤敲方法进行检查,并会因应楼宇实际状况及运用专业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就楼宇结构或部分构件进行详细调查及测试(见下文第(四)部的回覆)。政府其后于二○一八年开始先后拨款共60亿元,由市建局推行「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支援业主遵办强制验楼通知(「通知」),早日做好检验及修葺工程。截至二○二三年五月,署方已就约7 000幢目标楼宇的公用部分发出「通知」,当中约5 000幢为楼龄50年或上的楼宇,占这楼龄楼宇约六成。
 
  期限已到但尚未遵办「通知」的涉及约3 800幢楼宇,当中约有1 100幢已在「2.0行动」计划下被拣选为第二类别楼宇(注一)。
 
  针对余下约2 700幢尚未遵办「通知」的楼宇,屋宇署于今年九月底前分批向相关注册检验人员、业主及法团发信,要求于一个月内交代进展及确实工作计划。至今,署方暂已收到超过1 900份回覆。随着政府加大力度跟进,超过一半于过去几个月有实质进展。署方会视乎回覆内容作出适当跟进,包括转介个案予市建局或民政事务总署,以提供适切协助。对尚未收到回覆的楼宇,署方及民政事务总署会再尝试接触有关注册检验人员、业主及/或法团。
 
  此外,我们已设立由发展局领导的常设沟通机制,协调屋宇署、民政事务总署以及市建局加强三方协作。三方会继续积极向法团及业主提供资讯、协调、技术及财政支援。
 
  对无合理辩解而进度欠佳的个案,屋宇署会由今季开始向有关法团或业主提出检控,当中如有个案显示业主有心拖延,署方会优先处理,尽早提出检控。我们借此机会再次向相关业主及/或法团作出呼吁,要对逾期未遵办「通知」作出即时行动,否则将被检控。
 
必要时主动介入
 
  就前述约1 100幢较高风险并已纳入「2.0行动」计划下被拣选为第二类别的楼宇,屋宇署会行使法定权力代业主进行所需的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并于事后向有关业主收取相关费用。
 
  此外,屋宇署自八月初主动安排无人机为未如期遵办「通知」而潜在风险较高的楼宇(如楼龄较高、楼宇有悬臂式平板结构的露台/檐篷等因素)进行外墙特别检验工作,并安排先由政府承建商代业主进行紧急工程,再向业主追讨费用。截至十月底,屋宇署已完成检验约100幢潜在风险较高的楼宇的外墙,并会尽量调配人手及安排外聘,务求识别更多楼宇进行紧急外墙检测。
 
  除了强制验楼计划外,署方每年亦拣选目标楼宇进行大规模行动,处理楼宇外墙及公用部分的失修欠妥情况及僭建物问题,透过发出修葺令及清拆令,着令业主进行维修及清拆僭建物。此外,屋宇署亦会跟进市民举报,以处理个别楼宇的失修欠妥个案。
 
  为进一步保障楼宇安全和加快业主或法团遵办「通知」的步伐,《施政报告》提出从三个方向全面检视强制验楼政策,包括:第一,聚焦精准拣选需强制验楼的目标楼宇。第二,主动识别风险较高的楼宇,透过外判提升检验和进行紧急维修能力。第三,检视「2.0行动」的流程,协助和敦促已申请资助的业主或法团加快步伐,例如精简验楼专业人士的委聘程序。我们会于明年第一季提出具体方案。
 
(二)二○一○年的特别巡查行动发现1 030幢楼宇有明显欠妥之处,当中319幢已被拆卸,及338幢的相关业主自行进行维修。就余下373幢楼宇,屋宇署共发出706张修葺╱勘测令(注二)。截至今年十月底,在发出的706张修葺╱勘测令当中,共702张修葺╱勘测令已获遵办,署方亦已就另一张勘测令所涉楼宇行使法定权力,代业主进行所须的勘测及修葺工程,现正安排验收工作,并会于稍后向业主追讨相关费用。余下三张勘测令由于有关业主未有于限期前展开所须的勘测工作,屋宇署已向其中两宗的业主进行检控及正向一宗的业主展开检控行动。
 
(三)市建局的楼宇资讯系统备存楼龄3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或综合用途楼宇的楼宇状况资料,以协助该局的市区更新及楼宇复修工作。有关资料主要来自目测楼宇内外公用地方状况,该目测检验一般约数年进行一次检验,每次会拣选约数千幢楼龄3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或综合用途楼宇,并利用统计学模型去预测其余未被拣选楼宇的楼宇状况。为完善楼宇安全工作,屋宇署早前已取得市建局相关系统的资料。署方会于考虑楼宇安全的相关行动或策略时,例如拣选强制验楼目标楼宇,结合该系统资料和署方资料作综合分析,更聚焦精准地拣选目标楼宇。
 
(四)混凝土碳化测试主要反映混凝土保护层是否因碳化影响其酸碱值,从而降低混凝土对防止钢筋生锈的保护作用。屋宇署在跟进楼宇失修及欠妥的举报,以及进行大规模行动时,如发现楼宇有较高风险的构件(例如悬臂式平板檐篷)出现欠妥并需要进行详细勘测,署方会向有关业主发出勘测令,要求业主委任认可人士对欠妥楼宇构件进行勘测及按楼宇实际状况抽样进行所需的测试(包括混凝土碳化测试)。另外,在强制验楼计划下,注册检验人员于进行楼宇检验时,亦会因应楼宇实际状况(例如发现欠妥之处并非由正常老化所致,或于检验时无法确定欠妥之处的范围或成因)及运用专业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及测试,例如抽样进行混凝土碳化测试、氯化物及水泥含量测试及取芯测试等,全面评估混凝土的状况,以制订相关修葺方案。
 
注一:政府拨款60亿元由市建局推行「2.0行动」计划,以资助合资格业主统筹就强制验楼计划进行公用地方的检验及修葺工程。可自行筹组并进行工程的楼宇可申请为第一类别,另第二类别则是由屋宇署行使法定权力代业主进行所需的检验及修葺工程,并会于完工后向业主追讨有关费用,而合资格业主可申领「2.0行动」的津贴以支付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注二:由于一幢楼宇有时会有多于一份大厦公契,因此每幢楼宇可能涉及多于一张修葺╱勘测令。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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