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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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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十一月五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美国有议员要求制裁香港49名官员,你有何看法,为何说这是黑社会行为呢?刚才亦提及香港有很多间谍,发现了多少?《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否可以杜绝这些问题呢?如何令第二十三条立法不影响新闻自由呢?
 
保安局局长:首先,就一些美国政客要求制裁香港的法官、检控官和法律人员,我在此首先要谴责这些行为,因为香港享有司法独立,我们根据香港法例检控一些违反香港法例的事情是天经地义的。但这些外国政客可能为了他们的利益,或是想保障他们在香港的「走狗」,从而恐吓你,指如果你要控告我的人,我就会制裁你的官员,这和香港的黑社会或外国的黑帮行为很接近,即是如果你影响我的利益,我就用尽一切方法恐吓你,我觉得这是非常不道德、不道义的行为。其实美国已不是第一次发生这些事情,数年前,当国际刑事法院就美国在阿富汗可能犯战争罪行或违反人类罪行而作出调查时,美国又来了,恐吓制裁一些相关国际刑事法院的检控官。我觉得这些正正是黑社会行为——我就是想吓你,令你不做一些你应该做的事。但我告诉你,香港官员及司法界人员是不会给恐吓到的,我们一定会本着良心、本着公义,根据法例执行。
 
记者:你刚才提到美方的行为不是第一次,特区政府会否有进一步做法去回应?今次APEC由财政司司长代表香港出席,会否有直接交涉或谴责美方或者相关议员?第二条想问关于网络安全法例,政府现在想立法,有一些企业提及提高网络安全有一些额外成本,这方面政府会如何平衡企业的成本、开支和立法需要?
 
保安局局长:有关APEC(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开会的问题,其实行政长官已经解释,说得很清楚他因为日程而未能出席,要由财政司司长代为出席。
 
  第二个问题谈及有关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立法的问题。就网络安全,我相信绝大部分的机构,特别是关键基础设施,譬如水电、金融、通讯等,已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我们立法是希望将网络安全规范化,包括做法、演练、基准、风险评估、应变措施及通报机制。我相信绝大部分公司已有相关措施,立法只是要规管这些相关措施,我相信对于很多机构来说不会是很大的投入,我们要确保基本安全是必须的,因为除了保护有关机构,也保护市民的资料和私隐。
 
记者:有关间谍问题,是否很多间谍……
 
保安局局长:有关间谍问题,相信如果二○一九年之前告诉香港市民香港有间谍,可能很多人不相信,我当然确信,因为我做这范畴。经过二○一九年的「黑暴」和港版「颜色革命」,大家看得很清楚,有很多间谍活动在香港发生。事实上,二○二一年,美国CIA中央情报局说要在中国加强情报活动,英国MI6军情六处也说要加强在中国的情报搜集活动。这些情报搜集活动,我相信所有有思想的人都明白间谍是其中一个工作,我们必须防范这些间谍活动,而现行法例对于间谍的规管,由于法例是很久之前写,并不能针对我们目前面对的风险,或以后我们会面对的风险,所以我们必须加强防范间谍的行为。
 
记者:昨天律政司司长讲过二十三条的保释和审讯机制要跟国安法,会否担心市民觉得有一个预设立场?另外,第二十三条会否需要证明煽动暴力的意图,确保不会误入罪以保障言论自由?
 
保安局局长:无论是《香港国安法》或将来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都必然会保障市民的言论自由,亦必然会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这一些相关国际公约。其实全世界都有相关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立法,为何要针对指香港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有问题,其他就没有问题呢?这是不公平的,因为每一个文明社会都有相关的法例。我相信我们这法例只是针对一些想危害国家安全、危害香港安全的人,对于市民日常生活、做生意或媒体报道是不会有任何影响。
 
2023年11月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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