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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署长就承建商注册续期申请决定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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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日(十月十八日)下午联同屋宇署署长余宝美就一项承建商注册续期申请的决定会见传媒。以下是余宝美的开场发言:
 
  「精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于去年十二月届满,因涉及油塘建筑地盘死亡事故,屋宇署今年初将其续期申请转交独立的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进行面试及评审。该委员会是根据《建筑物条例》设立,其主要成员是由相关建筑专业注册管理局及业界提名的。经过多轮面试后,委员会未能信纳该承建商的获授权签署人在地盘监督及安全管理相关事宜上的能力和胜任程度适宜代表该承建商就《建筑物条例》行事。具体而言,获授权签署人未能提出令委员会信服的地盘监督和安全管理措施能有效预防严重安全事故出现。屋宇署经审慎考虑委员会的建议后,决定拒绝申请。
 
  至于该承建商在相关地盘的施工质素,屋宇署另有严谨的监察机制。屋宇署会要求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必须确保有关建筑工程是按照《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规例的要求及批准图则建造,并须按照其监工计划书,监督工程的进行。除此以外,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及注册承建商须向屋宇署呈交相关的核证文件及测试报告等,以证明工程符合《条例》的要求及标准。屋宇署亦会审核有关文件及报告,以及进行实地视察,以确保工程符合《条例》的规定。
 
  署方已于今早发信通知该承建商,屋宇署会于十一月十六日将该承建商从「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中除名,由同日起该承建商将不得进行任何建筑工程。换言之,承建商由今天起计有约一个月时间处理手上工程的善后工作。
 
  该承建商亦须按法例规定向负责相关建筑地盘的认可人士作出交代,包括向认可人士呈交不获续期通知、证明已进行的建筑工程是按照《建筑物条例》及其规例的条文进行,以及清楚交代已完成的建筑工程范围。
 
  同时,屋宇署已发信通知负责相关建筑地盘的认可人士该承建商被拒续期,提醒认可人士须尽早为余下的工程作出安排,包括向项目发展商提出委任另一注册承建商跟进未完成的建筑工程,并确保项目的建筑工程符合《建筑物条例》及其规例的条文。信件副本已抄送相关项目发展商,我们相信发展商亦会尽快与原承建商妥善处理和移交未完成的工程事宜,并尽快委任另一名合适注册承建商继续进行有关工程。
 
  我们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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