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北京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致辞(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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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国际法律合作对建设「廉洁丝绸之路」至关重要。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协定可适用于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代表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的身分参加国际组织和会议。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自二○○六年起适用于香港。为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香港制定了《逃犯(贪污)令》、《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贪污)令》、《防止贿赂条例》和《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等本地成文法,就相关罪行的设立、调查和起诉、移交逃犯、包括获取证据在内的相互法律协助、以及限制、没收和归还犯罪得益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普通法罪行(如公职人员行为不当)也涉及公约所涵盖的一些罪行(如公职人员贪污和滥用权力)。
自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律政司在过去10年分别处理了约1 000宗涉及公约所涵盖罪行的相互法律协助案件和超过30宗涉及有关该公约罪行的移交逃犯的案件。举例来说,在二○二一年,有一名逃犯从秘鲁成功移交到香港,被控串谋洗钱。在这段期间,共有六宗来自不同国家的移交要求是基于公约所涵盖的罪行。再者,就公约有关的罪行,法庭已下令限制超过2.7亿港元的犯罪得益,当中超过1.7亿港元更被法院颁令没收。目前,法院正在处理一宗将约1亿港元归还内地的申请。
此外,律政司积极参与公约的实施情况审议机制,当中律政司的一位同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政府法律专家身分参加了二○一九年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审议进程,并将参加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审议进程。代表团亦于二○二三年九月参加了在维也纳举行的不限成员名额政府间专家第12次会议、实施情况审议组第14次续会会议、以及资产追回问题不限成员名额政府间工作组第17次会议。
香港是世界上最廉洁的地区之一。为了所有参与「一带一路」倡议者的共同利益,我们将尽心歇力推进「廉洁丝绸之路」的建设。
完
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8分
香港时间17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