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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情况」下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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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九月八日)再次提醒雇主,虽然黑色暴雨警告现已取消,惟「极端情况」仍然持续,除必要人员外,不应要求雇员返回工作地点上班。即使暴雨后的「极端情况」结束,雇主亦应考虑路面、交通及其他情况,弹性处理雇员复工或在家工作的安排(如适用)。
 
  劳工处发言人说:「在『极端情况』存在期间,除与雇主就『极端情况』存在期间有订立返回工作地点上班协定的必要人员外,雇员应留在原来的地点或安全地点,不要启程上班。政府会审视情况,其间雇主与雇员均须留意政府进一步的公布。」
 
  「当暴雨后的『极端情况』结束,雇员应根据早前和雇主协定的复工安排上班或在家工作(如适用)。雇主应作出情理兼备及弹性的处理。在任何情况下,应以雇员的安全为首要考虑。」
 
  发言人强调:「对于因暴雨后的『极端情况』而未能上班或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雇员,雇主不应无故地不发放他们的工资、勤工奖或津贴。雇主应了解事件的成因,仔细考虑个别雇员的情况,不应轻易处分或解雇有关雇员。」
 
  他亦提醒雇主应遵守《雇佣条例》、《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雇员补偿条例》及《最低工资条例》下应负的法定责任及规定。
 
  雇主不应扣减雇员在《雇佣条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补偿雇员因「极端情况」存在期间未能上班而损失的工作时间。雇主如无合理辩解而不遵守《雇佣条例》有关规定可被检控。雇主亦必须紧记,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他们有责任为雇员提供及维持安全的工作环境。
 
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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