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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被判罚款五万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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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山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依时向雇员支付工资,被劳工处检控。该公司今日(八月十四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五万四千元。
   
  上述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后七天内向三名雇员支付工资,涉及款额约十三万七千元。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雇员发放工资。」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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