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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工作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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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简化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为公众利益着令工作表现持续欠佳公务员退休的机制,以进一步强化表现管理,维持公务员团队的专业高效,从而提升治理效能。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今日(八月四日)上午在政府总部与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代表会面,介绍简化机制重点内容,并收集意见。她下午亦会继续与另外四个主要公务员团体代表会面。

  杨何蓓茵表示:「改善和强化处理工作表现持续欠佳人员的程序是进一步优化公务员管理的重点措施之一。目前机制的程序过于繁复冗长,我们已检视有关机制,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提出简化程序,以改善有关机制的效率和成效,与时并进。」
   
  行政长官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强化公务员管理,当中提到如有工作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经督导和辅助后仍没有改善,应及时终止聘用。管理人员对工作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会先透过辅导、培训或其他适当的行政措施,协助其作出改进,而当有关措施并不奏效时,便会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采取行动,为公众利益着令有关人员退休。
 
  重点内容如下:

‧简化机制,使机制下的程序更明确及清晰,让部门、职系首长、管理人员及全体公务员,清楚了解政府处理工作表现持续欠佳人员的程序,并在维持公正的原则、恰当的程序和保障有关人员的合理权利下,增加机制的效率;

‧删减多次及非必要的提交申述书程序。尽管公务员在上司完成其考绩报告后会获上司面见,并可就其工作表现、上司的评核及其他有关的事宜表达意见,部门/职系在启动处理工作表现持续欠佳人员的机制后,有关人员仍有多达四次机会提交申述书。精简流程后,相关人员会在两个主要步骤被邀请提交申述书:(1)决策局/部门向人员发出「拟令退休通知书」,告知该人员当局有意按《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向他采取行动时(即在公务员事务局审阅个案和征询公务员敍用委员会意见前)以及;(2)在征询公务员敍用委员会的意见后,公务员事务局准备把个案提交批核当局作出最后决定前。此举既保障了有关人员有足够机会作出申述及其申述在当局作出主要决定时会获得充分考虑,同时亦能改善机制的效率;

‧规定工作表现持续欠佳人员须在指明的期间内改善工作表现至可接受水平的「观察期」只能于特定情况下延长一次,此举可减少管理层因犹豫不决而拖延作出决定;

‧取消部门/职系首长在「观察期」完结后把工作表现持续欠佳人员的个案提交公务员事务局前,须先在部门内设立「独立委员会」并寻求其意见的要求。在机制下,一位工作表现持续欠佳人员的个案到达部门/职系首长将决定如何处理的阶段,有关人员已经多次辅导、培训、甚至调职,也已完成部门给予最后改善表现机会的「观察期」。过往的考绩报告已充分证明了该人员达不到应有的最低水平,另设一「独立委员会」对个案的评核并不提供实质帮助,反而拖长了处理个案的时间;及

‧如在《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行动下因表现持续欠佳而须召写「特别评核报告」和「观察期评核报告」的人员最近的周年考绩报告建议给予该人员发放增薪点,现行机制只要求管方对此建议进行检视。由于公务员必须在接受评核期间工作表现令人满意,简化后的机制因此规定必须暂停/延期向该等人员发放增薪点。

  杨何蓓茵说:「我们十分重视公务员团队的每一位成员,而绝大部分公务员在各自岗位上竭力为市民服务。随着市民对公务员的期望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必须及早对公务员团队中工作表现欠佳的人员加以督导和辅助;对于工作表现持续欠佳者,必须果断地去芜存菁,不能让个别表现持续欠佳者影响公务员团队士气和拖低政府整体表现。」
 
  公务员事务局已就上述措施征询公务员敍用委员会的意见,并正收集职方的意见,目标在本年内向全体公务员公布执行新程序及内容。
 
2023年8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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