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应征六个公务员学位职位人士请报考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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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职位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成绩,方符合相关的入职条件:
(一)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和英文运用)的二级或获接纳为等同的成绩(载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tc_chi/recruit/cre/949.html));
(二)综合招聘考试能力倾向测试的及格成绩;及
(三)《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或专业程度职系)的及格成绩。
有意应征上述职位的人士,如尚未具备所需成绩,应报考是次综合招聘考试的相关试卷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并取得所需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会在香港及暂定于北京、上海及六个海外城市举行,详情如下:
举行地点 | 申请时间 | 暂定举行日期 |
香港 | 八月四日至 八月十七日下午五时 |
十月七日 |
北京、上海、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悉尼(暂定) | 稍后公布 | 十二月二日 |
此外,由今年起,上述职位的投考资格将扩展至现正修读大学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将在二○二四年或二○二五年毕业的学生。公务员招聘考试的安排已作出相应调整,可让他们申请上述职位及/或报考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有关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详情及相关网上申请系统,将于申请时间内上载至公务员事务局网页。至于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二级助理贸易主任、二级管理参议主任及二级运输主任职位的招聘详情,将于九月另行公布。
如有需要,公务员事务局可能会调整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安排。请留意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tc_chi/recruit/cre/949.html)内公布的最新考试安排。
完
2023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7分
香港时间16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