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境者因管有虚假文书及协助他人在港非法逗留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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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两名内地非法入境者企图于罗湖管制站以伪造的香港入境标签离境香港但被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人员成功截获。经调查后,他们承认非法入境香港并已于较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自因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陈述及使用虚假文书而被判入狱十五个月。经深入的调查及分析,入境处人员于今年六月成功拘捕另一名涉案的内地非法入境者。
警诫下,六十三岁的被告承认于去年十月与上述两名非法入境者从内地乘坐渔船非法入境香港,并协助二人留在香港及为其安排伪造的香港入境标签。被告因涉嫌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协助及教唆他人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及管有虚假文书而被落案起诉。被告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所有控罪,所有控罪合共被判监禁二十四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如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即属犯罪。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三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任何人士如制造、使用或管有虚假文书或虚假文书的副本,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入狱十四年。」
完
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6分
香港时间20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