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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卫生局局长在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建议修订《牙医注册条例》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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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建议修订《牙医注册条例》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议员:

  今日我向议员简介修订《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的建议立法框架,讲解修例工作的背景及重点,方便议员讨论。

  我们一直面对牙医短缺的问题,更看到短期内行业有高龄化的现象,在二○一七年时超过45%牙医已达50岁或以上。根据政府二○二○年的人力推算,牙医短缺预计会于短中期内持续至少到二○三五年,而近年在公营界别问题特别严重。截至今年七月一日,卫生署牙科医生职位空缺率达23.5%,将会随着退休潮临近进一步恶化。

  假如公营牙医短缺的问题未能处理,势必影响本地口腔健康及牙科护理服务,以及香港市民(特别是弱势社群)的牙齿健康。有见及此,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提出,为确保公营医疗系统有足够医护人手,我们会探讨不同方案,包括引入合资格非本地培训牙医。

  我在此强调,本地培训的医护人员会继续作为香港医护人手的基石。政府一向投入大量资源,支援教资会(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大学提升和增加医护教学设施,并已经四度主动增加香港大学(港大)牙医学士课程学额,由二○○八/○九学年50人增至二○二二/二三学年90人。由于培训本地牙医需时,完成课程要六年时间,而扩大港大牙医学院和其教学医院菲腊牙科医院均面对实际限制,政府不能在短期内单靠增加本地培训学额去解决人手问题。

  事实上,非本地培训牙医过去是香港牙科人手的重要来源。在一九九○年之前,牙医只要持有一些海外国家的认可资格便能够在香港注册执业,当时香港超过一半新注册牙医为非本地培训,后来才改为非本地培训牙医必须考执业(许可)试。过往数字显示每年通过的人数约10至30人,不足以应付香港社会的需求。我们因此认为值得探讨增设引入非本地培训牙医的途径,特别着重应付公营界别牙医短缺的情况。

  基于上述背景,政府计划修订《牙医注册条例》应对人手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因应业界过去数年提出的意见,包括希望增加本地牙科毕业生临床经验,以及期望《条例》可配合最新行业发展,建议立法框架有以下目的:

(一)提供新途径,透过有限度注册和特别注册方式引入合资格非本地培训牙医于指明机构执业,提供服务,从而纾缓牙医短缺的情况;

(二)增设临时注册机制,配合要求本地牙科毕业生和通过执业许可试的非本地培训牙医须经过一年实习或评核期,让他们累积临床经验后才正式注册,与医生做法一致;

(三)改变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牙管会)的组成和结构,以配合其新职能;

(四)就两类直接服务病人的牙科辅助人员(即牙齿卫生员(dental hygienist)和牙科治疗师(dental therapist)),加强他们的规管和角色,以确立专业地位,确保服务质素;及

(五)加入强制持续专业发展和完成卫生署《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的要求,并按需要纳入其他技术性修订,让条例可与时并进。

  自今年二月开始,医务卫生局和卫生署分别会见牙管会、牙科专业团体、政府牙科计划的合作伙伴、港大牙医学院的教职员及学生、牙科辅助人员组织和培训机构、医院管理局和病人组织等,谘询他们对修例的看法。各界整体上赞成修例建议。

  就有意见关注为本地牙科毕业生引入一年实习,牙管会和港大牙医学院均支持落实建议,其中牙管会认同有迫切需要展开实习安排,提出政府应考虑推行的适切时机,而校方愿意在工作编配、训练和监察实习人士表现各方面担当重要角色,政府已邀请他们与卫生署商讨具体安排。

  按照卫生署的初步构思,本地牙科毕业生/非本地培训牙医会获安排在不同岗位轮流工作,接受注册牙医的指导和评估,包括:

(一)一般牙科服务(如政府牙科街症、普通科牙科服务);
(二)社区特殊牙科服务(如院舍长者外展服务、以智障人士作为对象的牙科服务等);
(三)学童牙科保健服务;及
(四)医院牙科服务(如公立医院口腔颌面外科及牙科诊所的专科服务)。

  由于落实时间需视乎各方磋商及立法进度,实习安排不会在今年推出,故此未能适用于今年(即二○二三年)毕业的学生。我们稍后会因应筹备工作进度敲定实施时间表,期望尽快落实要求,并会探讨实施前的过渡安排。

  我们希望能听取议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争取在今年年底向立法会提出修订法案。谢谢。
 
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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