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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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任建峰、男子袁弓夷、女子郭凤仪、男子郭荣铿、男子许智峯、男子蒙兆达、男子刘祖廸及男子罗冠聪,共八名人士,窜逃外地后涉嫌继续实施《香港国安法》下的罪行,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通缉有关人士。(通缉各人的法律依据和基本事实见于附件)
警方高度重视该案,现就每名被通缉人士悬红一百万元赏格,呼吁市民就有关人士或相关案件提供消息。
警方发言人指出:「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该类行为或活动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七条,《香港国安法》适用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以外地方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罪行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及在香港特区成立的公司及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另外,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十八条,对于不具有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如果在香港特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区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罪行,《香港国安法》亦同样适用。因此,香港警方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
警方亦同时指出,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透过互联网,任何人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同属违法行爲。警方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警方会对有关犯罪行为严正执法。
完
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57分
香港时间16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