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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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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恒镔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粤港澳三地当局早前签署关于共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湾区标准」)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有关的「湾区标准」清单涵盖中医药及物流等25个领域共110个项目。有意见认为,备忘录的签署是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软联通」的一部分,有助促进大湾区各城市之间的商品流通及融合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成立专责组织处理「湾区标准」的事宜;如有,其职能、组成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于订立「湾区标准」的角色为何;业界可否主动建议就某类商品或服务订立「湾区标准」;如可,主责政府部门及手续为何,以及有否为有关工作制订服务承诺;如不可,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广东省已简化在香港注册传统外用中成药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注册的审批流程,当局有否计划透过有关的「湾区标准」,协助业界向内地当局争取简化在香港注册传统内服药物在内地注册的审批流程;如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医务卫生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标准(「湾区标准」)的建设可以促进三地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深化香港与内地和澳门之间的经贸交流和合作。就此,粤港澳三地政府已于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签署关于共同促进「湾区标准」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推动区内有关行业领域的规则衔接,并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于签署备忘录同日公布的「湾区标准」清单涵盖食品质量和安全、粤菜、交通、机电产品,以至医疗、护理、教育及电竞等领域合共110个项目。这110项「湾区标准」是广东当局联系粤港澳三地多个相关业界团体和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大学及专家共同研制,并在公开谘询后制订的。

  「湾区标准」及有关资料载于「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湾区标准平台)(www.gbsrc.org.cn),供公众查阅和业界以自愿形式采用。该平台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成立的「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湾区标准研究中心)管理。

  湾区标准研究中心正计划在今年稍后就制定新一轮的「湾区标准」发布指引,向三地业界征集申请。有兴趣的团体和企业需按照指引列出的具体要求,透过湾区标准平台提交申请,供湾区标准研究中心进行评审。

  制订「湾区标准」涉及众多行业领域,以及相关技术和专业知识。工业贸易署(工贸署)负责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有关政策局/部门参与「湾区标准」的工作,并与广东省及澳门有关当局保持密切联系。工贸署会就制定新一轮的「湾区标准」继续和广东省和澳门当局联系,协调特区政府内部一同推动相关工作。在新指引发布后,工贸署亦会尽快发出「商业资料通告」鼓励业界提交「湾区标准」申请,亦会邀请有关政策局/部门鼓励其范畴的工商及专业团体和企业提交申请。「湾区标准」的协调工作由工贸署以现有资源处理。

  中成药方面,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药监局)在二○二一年八月公布关于简化香港注册传统外用中成药在内地注册及销售的审批流程的安排,并在二○二一年九月正式开始接受注册申请,至今已有九项在香港注册的外用中成药透过简化流程获批准在内地上市。据了解,广东省药监局正陆续处理更多申请,预料将有更多香港注册传统外用中成药可透过有关措施在大湾区注册及销售,大大缩短审批时间及简化程序。有关措施能便利香港中成药制造商开拓市场,长远亦能为香港中成药「走出去」创造优良条件。医务卫生局会继续密切注视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与内地有关当局保持紧密联系,探讨进一步优化上述措施(包括进一步扩展措施的涵盖范围)的可能性,以期协助香港中药界开拓市场。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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