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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现金津贴试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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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陆颂雄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房屋局局长戴尚诚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二一年六月底推出为期三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试行计划),向合资格人士提供现金津贴(该津贴),以纾缓基层家庭因长时间轮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期间面对的生活困难。另一方面,有调查发现,预计近百分之七十五的试行计划申请者于两年后可能仍未能迁入公屋,另现时约有10万名轮候公屋未满三年的非长者单身人士未能受惠于试行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试行计划推行至今,每年的受惠人数,以及试行计划申请者轮候公屋的时间为何;受惠人士当中,有多少人被终止该津贴却仍未获编配公屋单位;

(二) 会否考虑按通胀提高该津贴的金额,并延长试行计划提供津贴的时间(例如向申请者发放该津贴直至其迁入公屋为止);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会否考虑将试行计划的受惠对象扩阔至现正轮候公屋的非长者单身人士;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于有意见指出,试行计划是唯一针对解决劏房租户住屋压力的经济援助措施,但一些住户因不符合申请条件而被拒于门外,沦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俗称「N无住户」),政府会否在不影响试行计划实施的情况下,重推向「N无住户」提供的一次过生活津贴;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于二○二一年六月底推出为期三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试行计划),向非居于公营房屋、非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而轮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超过三年及并未获首次编配公屋的合资格一般公屋申请住户(即二人或以上家庭和长者一人申请者)提供现金津贴,以纾缓基层家庭因轮候公屋而面对的生活困难。就陆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经征询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民青局)和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二三年四月底,房屋署已向约87 700个合资格的一般公屋申请住户发放合共约30.4亿元现金津贴,按财政年度及轮候公屋时间划分的受惠住户数目载列于附件。同时,约36 100个一般公屋申请住户因不再符合申领资格(例如已获首次公屋编配、开始领取综援)而停止领取现金津贴。当中,有约七成的住户已经入住公屋,约两成的公屋申请已被取消或者不再符合公屋编配资格(例如已经购置资助出售房屋计划单位),余下住户仍在等候第二次或第三次公屋编配。
 
(二)及(三) 试行计划下的现金津贴并非「租金津贴」。不过,考虑到房屋租金占基层家庭相当大部份的生活开支,我们在厘定现金津贴的金额时参考了综援租金津贴的最高金额。政府在考虑调整综援租金津贴最高金额时,亦会计及甲类消费物价指數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數;而经社会福利署检视后,由二○二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的综援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维持在二○二一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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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行计划适用于轮候公屋超过三年的一般公屋申请住户,是考虑到香港房屋委员会的目标是一般公屋申请住户平均约三年可获首次编配公屋。由于非长者一人申请者采取配额及计分制,平均约三年获首次编配公屋的轮候时间目标并不适用,因此非长者一人申请者并不符合资格申领现金津贴。
 
  试行计划为期三年至二○二四年年中,政府会在适当时候就计划进行检讨。

(四)民青局和劳福局表示,关爱基金于二○二○年推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一次过生活津贴)项目,背景是向没有受惠于二○一九年八月政府公布的纾困措施中的非居住于公屋和没有领取综援的低收入住户提供支援。其后,时任行政长官在《2019年施政报告》中邀请关爱基金额外发放多一次「一次过生活津贴」,让政府可以在二○二○年年底前完成研究是否推出恒常现金津贴计划。由于关爱基金的两轮「一次过生活津贴」已达到订立的目标,即向合资格的低收入住户提供支援,关爱基金不会再次推出有关项目。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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