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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协助受发展项目影响的棕地作业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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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建议兴建的新田科技城的总发展面积达627公顷,计划分两阶段发展,并将于明年底及两年后分别展开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收回土地工作。由于新田科技城只有16公顷的土地预留作物流、贮物和工场用途,令现时位于新田的棕地作业者担心在没有替代土地及搬迁时间太短下,最终令支援港口及物流业的棕地作业消失,以及物流服务供应链出现断层,无法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的目标,甚至影响本港航空业的枢纽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估算,受新田科技城收地工作影响的棕地作业者的数目、涉及土地的面积和雇员人数,并按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收地工作,以及有关作业者的业务种类列出分项数字;
 
 (二)鉴于政府将会在已预留的16公顷物流用地发展物流产业,并兴建多层现代产业大楼,以容纳受政府发展影响的棕地作业者,预计该大楼的发展时间表为何;
 
 (三)鉴于政府在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及元朗南新发展区预留的72公顷土地中,有69公顷土地将用作发展多层现代产业大楼,让受发展项目影响的棕地作业者租用,惟最快可于今年推出市场的土地只有邻近元朗工业邨的三幅用地,该多层大楼预计何时才能推出市场出租及如何满足不同种类的棕地作业需求;除了该三幅用地外,其余土地(包括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一期发展的两幅用地)的推出时间表为何;及
 
(四)对于受新田科技城发展影响的棕地作业者,除了向他们提供经济补贴外,政府有何支援措施以减低对他们的影响,以确保物流供应链不会断层?
 
答覆:
 
主席:
 
  发展北部都会区包括新田科技城,难免会影响现于发展范围运作的棕地作业。我们理解受影响作业者除希望得到特惠补偿外,亦可能需要非金钱援助以重置业务。因此,正如我们今年四月二十五日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一篮子支援措施时表示,尽管政府难以提供「一换一」或「无缝衔接」的场地调迁安排,但发展局会加强协调相关部门,以多渠道协助受影响棕地作业者觅地重置。这些措施的详情和最新落实情况请见下文第(三)及(四)部分的回覆。如议员有进一步建议,我们乐意考虑。
 
  另一方面,我们于今年五月二十三日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介绍了新田科技城的土地用途建议,当中建议提供三幅共约16公顷的物流用地,可发展多层现代产业大楼,以推动产业发展,并容纳部分受政府清拆行动影响的棕地作业,促进他们业务升级转型。此外,我们已在洪水桥/厦村及元朗南新发展区预留了共72公顷土地,作工业及物流用途,在元朗创新园附近亦有规划多层现代产业大楼的发展。
 
  就易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根据初步估算,受新田科技城发展影响的棕地作业面积共约126公顷。新田科技城发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影响约72公顷棕地,第二阶段将影响约54公顷。当中主要业务包括物流、车辆维修、停车场、贮物及货仓等。有关商户数目及雇用人数等资料,须待地政总署稍后展开清拆前登记工作才能掌握。
 
(二)我们预计从二○二四年第四季起为第一阶段发展收回土地,并从二○二六年起为第二阶段发展收回土地。上述16公顷的物流用地中,有两幅位于第一阶段发展,一幅位于第二阶段发展。三幅用地最早由二○二六年起完成平整,拟建多层现代产业大楼预计最快由二○三○/三一年度起分批落成。
 
(三)及(四)我们会在短期内为首批共五幅分别位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及邻近元朗创新园的用地邀请发展商提交发展意向书,目标是于今年起至明年上旬尽早并陆续为该五幅用地进行招标。我们预计首批多层现代产业大楼最快可于二○二七/二八年度落成。至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及元朗南新发展区预留作现代产业大楼的其他土地,预计由二○二五年起陆续完成土地平整,我们会检视提早推出巿场的可行性。
 
  由于多层现代产业大楼需时规划和兴建,亦考虑到并非所有棕地作业都可以在多层现代产业大楼中营运,我们会继续透过以下措施协助受影响的业务经营者(包括受新田科技城发展影响的棕地作业者):
 
(i)安排地政总署尽早主动接触受影响的经营者,说明具体的迁出日期及政府提供协助的各个途径,并根据经营者的意向,提供适切的协助。此外,地政总署委托的社区联络服务队,亦会为业务经营者讲解安置和补偿安排,并提供协助;
 
(ii)提供金钱补偿,以便利受影响的经营者筹措搬迁及应付所需开支:除了适用于业务经营者的特惠津贴外,业务经营者如同时为土地业权人,亦可获得相关的收回土地业权补偿。如精简发展程序的条例草案如期于今年七月获立法会通过,日后当项目按《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获得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授权收地后,政府无须等待工程获批拨款,也可开始进行土地业权复归和发放安置补偿的工作,包括由地政总署尽快向合资格业务经营者发放特惠津贴。有关措施将能更好地支援受影响经营者;
 
(iii)为觅地重置者提供规划及地政谘询服务,包括提供参考资料,让业务经营者知悉哪些属于较大机会可容纳棕地作业的地带:在受影响的经营者另觅地点重置业务时,我们希望引导棕地作业至较适合这些用途的地区。因此,规划指引编号13G—「拟作露天贮物及港口后勤用途而按照《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提出的规划申请」已在今年四月作出修订,将320公顷土地纳入较大机会获批的范围,而当中约135公顷更是目前未被使用,大部分为私人土地,以增加可容纳棕地作业的地带范围。我们已整理并公开发放这些地带的资料,供棕地作业参考;以及
 
(iv)物色更多合适的政府土地,专门让受影响的棕地作业经营者参与短期租约的投标。
 
  此外,为加强协助经营者,发展局最近已通过内部人手调配,成立一支跨专业专队为经营者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包括统筹不同部门协助需重置的经营者提交规划申请,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在申请获批后尽快取得其他部门相关审批,落实重置项目。我们亦已于今年五月在发展局网页内设立专页(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assistance_to_brownfield_operators/index.html),向受影响棕地业务经营者提供一站式资讯,包括补偿安排、可考虑重置地点、规划和其他申请手续、以短期租约方式招标出租的政府土地、跨专业专队和相关部门联络方法等。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3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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