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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港铁「特别车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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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欣宇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就港铁票价调整机制的检讨于今年三月获行政会议通过。根据经优化的该机制,港铁公司需调整在「服务表现回赠」安排下须就事故所拨出的金额,以及把拨出的金额用作推出「特别车费日」(或称「感谢日」),向乘客提供车费半价优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0年,每年港铁公司按当时该机制下的「服务表现安排」及「利润分享机制」,实际投入作车费回赠的金额及其相应的车费回赠期(以表列出);
 
(二)是否知悉,本年四月及五月共四个感谢日期间,每日港铁的(i)乘客量及(ii)就感谢日向乘客提供的总回赠金额,以及所涉及的宣传及行政开支总额;及
 
(三)鉴于根据该机制,每当按「服务表现回赠」拨作票价优惠的金额满2,500万元,港铁公司会安排「特别车费日」回馈乘客,政府是否知悉,港铁公司会如何处理(i)在「特别车费日」中,未有实际回馈乘客的余额及(ii)在每年结束时,已拨作「特别车费回赠」用途而不足2,500万元的款额?

答覆:
 
主席:

  就张欣宇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为回应市民对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盈利和服务表现与票价的关系的关注,在二○一三年完成第一次票价调整机制检讨后,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机制引入了「分享利润机制」及「服务表现安排」。在「分享利润机制」下,港铁公司会根据其每年基本业务利润水平拨出款项用作提供票价优惠,而根据「服务表现安排」,港铁公司须就在其控制范围的因素造成的严重服务延误(以31分钟或以上计算)拨出款项,并以票价优惠形式回馈乘客。
      
  根据二○一三年票价调整机制检讨后的安排,「分享利润机制」及「服务表现安排」下拨作票价优惠的款项,会透过「即日第二程车费九折优惠」计划(注一)回馈乘客。在二○一七年票价调整机制检讨后,相关优惠款额改为向乘客提供每程3%车费折扣,每年为期最少六个月(注二)。

  自二○一三年引入相关安排至二○二二年期间,港铁公司在「分享利润机制」及「服务表现安排」下所拨出作票务优惠的金额及相应的优惠安排载于附件。
     
(二)及(三)政府与港铁公司在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共同公布最新一轮票价调整机制检讨的结果。当中,票价调整方程式内的生产力因素的计算方法,修订为按港铁公司的香港物业发展利润计算,以回应市民一直以来有关将港铁票价与其盈利挂鈎的诉求,并长远地降低港铁票价的基线,让所有乘客受惠。

  ​此外,在经优化的「服务表现回赠」下,港铁公司会调高就延误超过三小时的事故须拨出的金额、增加每宗事故的最高拨款金额至4,000万元,以及增设「繁忙时间款额增加安排」,以更确切反映服务延误事故对乘客的影响。当「服务表现回赠」帐户每累积满2,500万元,港铁公司会安排于特定星期六或星期日推出一天「特别车费日」,让乘客半价乘车。「服务表现回赠」帐户内的所有金额会悉数透过「特别车费日」回馈乘客。

  ​在新安排下,港铁公司须就二○二二年的事故拨出1.03亿元回馈乘客。港铁公司已分别在四月八、九日及五月十三、十四日共推出了四天「特别车费日」。该四天「特别车费日」共有约1 800万乘客人次受惠,涉及总回赠金额约为7,200万元。
   
  由于在该四天「特别车费日」后须回馈的金额尚余超过2,500万元,港铁公司将于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星期六)再安排一天「特别车费日」。在该「特别车费日」后尚剩余的金额则会保留在「服务表现回赠」帐户,直至累积至2,500万元。届时,港铁公司会安排另一个「特别车费日」回馈乘客。
   
  「特别车费日」的宣传及行政开支,属于港铁公司内部成本,并不会计入机制款额内。

注一:票价优惠时限长短视乎相关年度在「分享利润机制」及「服务表现安排」两项计划下须拨出的金额。

注二:根据有关安排,如某一年在「分享利润机制」及「服务表现安排」下拨作票价优惠的款项可提供多于六个月的3%车费折扣,港铁公司会将款项悉数回馈乘客。相反,如某一年拨作票价优惠的款项不足以提供六个月的3%车费折扣,港铁公司也会追加款项,确保在该年提供六个月的3%车费折扣。
 
2023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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