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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房屋局局长就「正视租置公屋的管理及维修责任」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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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房屋局局长戴尚诚今日(六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就「正视租置公屋的管理及维修责任」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感谢陈振英议员提出的议案,梁文广议员和陈学锋议员提出的修正案,以及其他议员在议案中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也对于租置计划屋邨管理及维修提出了很多关注。
 
  我在开场发言时,已就房委会(香港房屋委员会)在租置计划屋邨保养及维修上的角色作出回应。我想再次强调,租置计划屋邨与一般的私人物业一样,需要遵照《建筑物管理条例》、政府租契及大厦公契的规定,召开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的会议及业主大会商讨及议决管理的事项,并负责执行。
 
  房委会作为未出售单位的业主,一定会委派代表出任管委会的委员,及更积极参与管理事务,分享房委会的经验,并在有需要时联络其他政府部门,主动提供协助。
 
  在此我想集中回应议员早前讨论及触及到的范畴。首先就会否在维修基金内再次注资,陈振英议员及几位议员都有就此问题讨论。在房委会出售租置计划时,已一次性注资了总额26亿元资金到各租置屋邨的维修基金内,相等于每一个住宅单位14,000元。
 
  我想在此纠正刚才李惟宏议员提及这14,000元,根据房委会近年的维修数字,是否只等于三年的公屋维修费用呢?其实这存在一个20多年的时差,这14,000元在当年来说,足以为建筑物及斜坡,在当时的情况下,为屋宇及屋宇装备、土力工程及各样的维修保养,足以支付10年的开支预算。
 
  在租置计划的屋邨内,有不少业主其实已经向政府补价,单位可在自由市场买卖,部分单位也曾经转手,所以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去考虑。在善用公帑及考虑公众利益的原则下,政府若再度注资维修基金,会变相使用公帑津贴自由市场及二手市场置业的业主。
 
  其实我们留意到,在39个屋邨的维修基金内现时水平有不同。大约百分之六十仍然是有一半以上的基金剩余,维修基金的健康状况是理想的。就少部分屋邨剩余的维修基金有偏低的情况,在法团方面应采取积极的态度,与管理公司制订未来的保养维修计划及预算,然后制订一个储蓄维修基金的方案。房委会未来会加强在此范畴与管委会及管理公司分享我们的经验并提供意见。
 
  就协助小业主在维修费用方面,政府已推出一系列的计划。例如由市区重建局负责统筹的「楼宇复修综合支援计划」,提供了一站式的财政资助及技术支援服务,协助业主在住用单位及公共地方进行工程。当中的「楼宇更新大行动2.0」、「楼宇排水系统维修资助计划」、「有需要人士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家居维修免息贷款」,以及「楼宇安全贷款计划」等,已经涵盖了很多不同的范畴,并且适用于租置屋邨业主和法团,就自用单位或大厦公用地方进行相关的修葺、纠正或改善工程时,可以申请使用。房委会一直有向管委会及管理公司提供这方面的资讯,未来我们会再加强提供这方面的资讯。
 
  另一个刚才提及的问题关乎公用地方,房委会会否考虑接管维修或管理的工作。租置计划屋邨的法团代表,是代表所有业主管理建筑物的公用部分,并且需要执行公契载明有关建筑物的控制管理及行政事宜的责任,权责写得非常清楚。
 
  屋邨内供居民享用的公用地方及设施,例如道路、休憩用地及康乐设施等,都是屋邨整体的公用地方及设施,每位业主都有份。根据公契订明的原则,所有业主需分担这些地方的管理及维修保养责任。
 
  房委会会继续在管委会中协助法团,继续持续改善公用地方的管理。其实我们亦看到,有现象显示得到,出售率高的屋邨,的确在公用地方的管理上可能是比较畅顺。在这方面其实刚才亦有几位议员提及,会不会可以加快出售租置计划未出售的单位,我们在这方面其实都是同一个方向的。在满足公屋租户的置业需求,并且协助租置屋邨出售更多单位,减轻因为混合业权而产生的复杂管理的情况,房委会其实在二○二○年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快出售39个租置计划屋邨中未出售的单位。房委会亦已经试行将租置计划的回收单位,在居屋和绿置居销售计划中出售予合资格的绿表申请人。近两年销售计划的情况其实是理想的,售出的单位占推售的单位百分之九十九。房委会其实现正就出售租置计划回收单位的安排作出检讨,所以刚才梁文广议员提及,会不会有一个特别的自愿调迁先导计划,这亦会在考虑当中,但我们必须要在各方面去小心考虑和作出平衡。因为如果我们将这些回收的单位转变为出售的单位,亦都(有机会)会影响轮候公屋人士上楼的时间。
 
  另一方面,刚才亦有议员提到扣分制的问题,在租置屋邨中究竟如何执行,以及在「加辣」方面究竟是否适用。其实在今次扣分制的「加辣」当中,其中有三项都适用于租置屋邨的租户,包括造成噪音滋扰,由(扣)五分增加至(扣)七分;将出租单位作非法用途,或者损坏雨水污水渠导致渗水往下层的单位,都是会由(扣)七分增加到(扣)15分,而且后者更加取消了警告机制。我们相信这些措施可以协助遏止租户干犯不当的行为。另外,我们亦会继续与食环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各屋邨的管理公司,继续协调跟进在公众地方的一些规管事项。
 
  至于有几位议员都提到最近有一宗报道的个案,但几位议员说的是有一些不同的情况,其实我们都很关注这事件,亦有与同事了解过。我想藉这个例子来说明房委会如何在租置屋邨中很积极──真的很积极──参与管理和法团的工作。这个案关乎一个业主的单位,多年来未有维修食水管。房委会在四月底接获相关单位业主亲属的求助后迅速回应,主动与管理公司及法团紧密联系。物业管理公司跟进维修的同时,房委会提供了支援,亦协调该单位业主及相邻已出售单位的业主之间在工程上的安排。管理公司于五月上旬已顺利完成供水喉管维修。尽管上述个案涉及的单位均为早年已被购入的业主单位,但房委会仍然在事件中很积极地推动各种能够为年老业主提供协助的方法。除上述提到协调供水喉管的维修工程外,房委会亦进一步协助管理公司与该单位上、下层租户联系,并协调污水渠更换工程,让工程得以尽快完成。从这个例子可以清晰看到,现时房委会在租置屋邨其实非常积极参与管理公司的联系和协调屋邨的管理工作。
 
  房委会未来会继续更主动、更积极参与五大范畴的管理工作,支援租置计划屋邨的法团、管理公司和业主。第一,会更积极参与管委会的工作,提供优质管理意见。第二,提供管理资讯和分享房委会良好管理的经验。在这里我想提一提,在分享经验和积极参与方面,房委会是支持使用「招标妥」的,并在其他很多关乎楼宇安全、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或优质管理等方面,都会投票支持,或相对就一些不妥善的安排会否决。不单止刚才议员提到的几项,例如(加装)冷气机排水管、斜坡改善工程,这些房委会都会投票支持;亦会否决一些不妥善的安排,例如欠缺妥善安排及详细报价资料而费用庞大的工程,房委会是会否决的。房委会一直有行使其业权和投票权,接下来亦会更积极参与。第三,会参与采购货品及服务。第四,会执行租户的管理政策。第五,会就重要事项积极行使业权及投票权,维护公共设施和楼宇安全,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协助法团进行优质管理事宜。
 
  按照相关法例,在管委会会议上出席的每名委员,包括房委会代表,就每项议决事项只持有一票,所以房委会一直鼓励法团、管理公司和各业主保持良好沟通,让业主和谐共融,大家必须一起同心致力提升租置屋邨管理的质素及成效,并以所有业主的利益为依归。房委会会继续和业主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提升租置屋邨的管理和维修水平,让居民可以安居乐业。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3年6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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