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九题:发展医疗旅游
************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顺潮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意见认为,香港具备发展为亚洲和国际一流医疗旅游目的地的条件,包括拥有优秀的医疗科研人才、国际认可的临床测试技术、完善的监管制度、与国际同步的用药标准,以及发达的商业医疗保险市场。然而,政府仍未有一个清晰的行动纲领以发展本港医疗旅游产业。此外,据报在二○一八年,内地医疗旅游服务市场的规模已高达1,186亿元人民币,而全球医疗旅游市场规模在二○二三年预计将达到1,653亿4,500万美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过去五年,有多少名非香港居民来港求医和他们主要来自哪些国家或地区,以及当中主要求诊的专科为何;

(二)有否考虑为非香港居民签发来港就医签证;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可否为有意来港求医之非香港居民提供更多官方谘询和协助;及

(四)有否计划协助有意来港求医的非香港居民在港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顺潮议员的提问,经谘询保安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香港的公营医疗服务获政府大幅资助,服务对象以符合资格人士(注一)为主。医管局会优先为符合资格人士提供服务,同时也会为非符合资格人士提供紧急医疗服务。至于非紧急医疗服务,医管局只会在有剩余服务量及不影响为符合资格人士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就病人的临床状况按次考虑是否为非符合资格人士提供服务。非符合资格人士使用公营医疗服务须按收回成本原则以全费支付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政府不会主动鼓励并无紧急医疗服务需要的非香港居民向公营医疗机构求医。

  下表载列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至二○二二至二三年度,非符合资格人士使用医管局的专科门诊(临床)就诊人次总数。
 
  2018-19年度 2019-20年度 2020-21年度 2021-22 年度 2022-23年度
[临时数字]
医管局专科门诊(临床)
非符合资格人士就诊人次(注二)
5 971 5 797 6 284 6 789 6 793

  医管局没有统计非符合资格人士国籍或来自何地的资料。

  私家医院并无特别区分为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提供医疗服务,故此目前没有备存非香港居民求诊的相关数据。政府会考虑要求私家医院提供这方面的数字。

(二)根据香港法例《入境规例》(第115A章)第2(1)条的规定,给予某人以访客身分在香港入境的准许,须受下述逗留条件规限:

(1)该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
(2)该人不得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及
(3)该人不得就读于学校、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

  在遵守相关逗留条件的前提下,不论是否须申请入境签证的访客,在香港接受医疗服务并不需要事先申请。

  现时约有170个国家或地区的护照持有人,只要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可无须申请签证/进入许可来港旅游(包括过境)并逗留七至180天,接受医疗服务不会受限。而即使需要申请签证/进入许可,只要是获准以访客身分的入境人士,接受医疗服务亦不会受限。

(三)及(四)政府留意到个别私家医院及医疗机构已有提供方便非香港居民到院求诊的资讯。政府不会主动鼓励非香港居民向公营医疗机构求医,政府没有计划特别为身处境外的非香港居民,提供关于公营医疗机构服务的资讯。

  在政府于二○一九年四月推出的自愿医保计划之下,参与的保险公司可根据其业务考虑,决定是否接受非香港居民的投保申请。本地保险公司亦有推出自愿医保计划以外的医疗保险产品供投保人士选择。

  现时就入境香港的人士并无要求必须购买涵盖医疗需要的保险。非香港居民如果已购买旅游保险或在其原居地已购买医疗保险,视乎有关保单的具体条款,可能已覆盖他们在香港使用医疗服务。

  总的来说,考虑到香港的医疗服务主要由公营医疗机构提供,基本上以本港居民为服务对象,政府现时无计划以产业方式发展医疗旅游。

注一:符合资格人士为持有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所签发香港身份证的人士(但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或身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或医管局行政总裁认可的其他人士。

注二:专科门诊(临床)就诊人次也包括专科护士诊所的就诊人次。表内的数据已将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影响纳入考虑当中。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