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2023年船舶法例(电子证书和电子航海日志)(修订)条例草案》周五刊宪
************************************
  《2023年船舶法例(电子证书和电子航海日志)(修订)条例草案》将于星期五(六月二日)刊登宪报,以修订七条船舶法例,即《商船(安全)条例》(第369章)、《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条例》(第413章)、《商船(油类污染的法律责任及补偿)条例》(第414章)、《商船(注册)条例》(第415章)、《商船(海员)条例》(第478章)、《商船(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条例》(第582章)及《燃油污染(法律责任及补偿)条例》(第605章),藉此利便香港注册船舶(即在香港船舶注册处注册的远洋船舶)和海员使用电子证书/执照/许可证(合称电子证书)及电子航海日志。
 
  《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提出为香港注册船舶和海员推行使用电子证书和电子航海日志,既可提升海事服务的效率,亦可省却船员的工作量,以配合航运业的数码化趋势。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三十一日)说:「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一直在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强航运服务。现时,香港船舶注册以总吨位计全球排行第四。是次法例修订将为船东申请和领取证书以及海员记录船舶活动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进一步优化香港船舶注册处的服务。」
 
  政府已就有关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海事处辖下香港船队运作谘询委员会和海员谘询委员会,建议获各委员支持。
 
  条例草案将于六月七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