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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医务卫生局局长就「落实与内地的器官移植合作」议员议案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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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就「落实与内地的器官移植合作」议员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议员:
 
  首先,多谢林哲玄议员提出这项动议,令我们今日有机会讨论跨境器官移植合作这个议题。道理是越辩越清的,医务卫生局会联同医学界加强解说,令市民更明白及支持器官捐赠,为我们的病人带来更多希望。我们更要识穿少数人在今次议题内的造谣作假,意图制造矛盾,破坏我们器官捐赠的文化和氛围,危害轮候器官移植的病人得到重生的机会。我以下会简介医务卫生局就与内地探讨建立恒常器官移植互助机制的相关工作和最新进展,然后听取大家的意见及建议。

  器官移植是令末期器官衰竭病人重生的最有效方法,但因为器官供应不足够,全球移植界除了一直致力推动器官捐赠外,也积极发展新技术如活体器官捐赠、分肝移植等,或应用新措施,例如使用边缘供体或心脏死亡供体等以扩大器官使用率,从而达致以「效益」(utilitarianism)为原则中「达到最大善」、最大效益的目标。要善用每一个器官,做到物尽其用,其中一个有效的措施是区域互助或共享。

  香港器官捐赠率偏低,每年遗体捐赠者只有三数十个,而且近年有下降的趋势,器官供应远远追不上需求。现时香港有超过2 500名器官衰竭病人在等待器官移植,当中等待肾脏移植的病人最多,有超过2 400名,他们平均轮候时间大概为五年,而最长轮候时间更达29年。而等待心脏、肺及肝脏移植的病人,平均轮候器官时间大概为两至三年。不过,其实这个数字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因为缺乏有效人工替代疗法,不少这些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在轮候期间掉队或死亡。掉队即是他们已经不再适合移植,而不在轮候名单上。虽然如此,由于不同器官移植成效受不同因素如血型、体型、原发病因、白血球抗原组织鉴定免疫等原因所影响,必须作出配对,所以有可能出现个别供体器官在本地没有合适病人接受作移植,无法于轮候系统配对。

  事实上,香港过去亦有两例肝脏因血型原因无法配对予香港的病人,而分别于二○一○年及二○一六年以单一个案形式捐赠境外作移植用途。在一九九九年,亦曾有遗体肝脏从邻近地区捐赠予香港作移植。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对器官进口作审批监管,可见跨境或区域性器官移植有间歇性进行。

  国家近年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有国际瞩目的发展。多谢刚才林哲玄议员作出详细的介绍。其实自从二○一五年一月一日全国全面禁止使用死囚器官后,以脑死亡或心脏死亡国际标准定义,坚持推动公民自愿无偿捐赠,令捐赠和移植数量快速增长,现在已经居于亚洲第一,世界第二。在内地,器官移植制度由《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监管,并由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成立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统一负责监督管理捐献、获取、分配、移植,以及相关规管事宜。全国所有用作移植的器官必须全部经以科学、大数据为本构建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简称COTRS,进行统一分配。COTRS系统会根据医疗紧急程度、血型、地理位置及年龄等因素,以科学化、系统化的计分制度在很短时间内计算出器官潜在受惠病人的优次而进行分配,确保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效率、避免浪费、减少分配不均及打击非法行为的制度。这个制度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器官移植学会等国际权威机构高度认可,甚至向其他国家作一个推广示范。

  我们国家幅员广大,人口众多,单在二○二二年就有5 628个遗体器官捐赠者,总器官移植数目达到17 557个。不过,同年亦有超过1 000个遗体捐赠器官,因不同原因未能成功分配至合适的受赠者,占所用的移植器官不到1%(应为10%)。事实上,目前国家以国民待遇接受香港、澳门以至台湾地区居民,自行选择加入内地的机制等候器官移植。二○一五年至今,曾在内地加入COTRS等候器官移植的香港人超过2 500人,而在内地曾接受遗体器官捐赠的香港病人亦接近1 000位。过往亦总共有九名香港居民在内地遇到一些急病,离世后捐赠了27个爱心器官,挽救了24名内地患者的生命,体现了两地之间的人民血浓于水。

  去年十二月,本港一名四个月大的女婴急需心脏移植的个案,中央政府联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其他内地相关单位部委,积极透过COTRS系统与香港建立两地跨部门临时协调中心,制定临时应急预案,在内地出现合适供体但未能配对相应接受者后,成功进行第一例跨境器官捐赠,拯救这个女婴的生命。这次合作充分体现内地与香港特区共同以「生命至上」的原则和信念,携手拯救生命,并在香港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是「一国两制」下伟大实践的典型成功案例。我在此再次代表特区政府,衷心感谢中央政府及内地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以及特别是内地捐赠者父母的大爱。

  因应去年的个案,社会普遍认同与内地进行跨境捐赠,能够避免浪费无私捐献的器官,物尽其用,给予两地一直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多一个机会。我们正联同医管局(医院管理局),根据两地第一次进行跨境捐赠的成功个案为蓝本,积极与内地有关单位探讨恒常化的器官移植互助机制。

  我们构思中的互助机制将采用第二层分配机制,即当内地或香港特区有一些离世者捐出的器官,无法在两地各自制度下成功配对的时候,即没有病人适合接受移植,跨境互助机制才会启动。换句话说,现时本港遗体捐赠器官分配以至病人轮候等安排,绝对不受影响,仍然是按第一层「港器官港用」,只有香港的病人无合适配对捐出的器官,我们才会物尽其用,作第二层内地分配互助。这安排亦适用于内地方面有遗体器官捐赠分配时的方案。

  以南下的器官移植互助机制作例子,器官经过内地COTRS系统配对后,如果未能找到合适病人,内地会配对到香港特区,将该器官个案的不具名医学资料交予香港特区,根据医管局的一贯的器官分配机制,按香港器官轮候名单的优次进行分配。双向互助机制符合国际上跨境或区域性器官捐赠互助机制沿用的准则,即要先满足当地居民对捐赠器官的医疗需求后,才考虑帮助其他地方。有关机制须以互惠形式建立,而非单向性。跨境器官送到对方后,按当地法制体制,配对到轮候名单上的病人,这更体现「一国两制」伟大精神的实践。内地有关单位认同第二层分配机制的方向,亦正与香港合力推动这个互助机制。

  就此,我于今年三月分别到访北京和广东省就器官移植互助机制及其他卫生议题跟有关部委讨论,并就政府建议推行第二层分配机制进行初步磋商。医管局行政总裁亦联同不同公立医院负责器官移植的专家、器官捐赠联络主任、医疗信息及资讯科技人员,于上周末前往广东省的国家卫健委人体组织器官移植与医疗大数据中心参观,并与内地的器官移植专家进行深入而具建设性交流,并商讨技术细节。

  以上商讨已取得实质及具建设性的成果,我们会继续按照以上原则与内地商议机制的运作细节,建立一致的技术层面要求和准则,确保捐赠器官合法、公平、公正而且安全地应用于最有需要的病人身上,期望尽快落实有关安排。

  与此同时,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建立支持器官捐赠的文化,医务卫生局、卫生署和医管局与多个专业的社区伙伴会合作无间,在不同范畴继续推广器官捐赠。

  总括来说,器官捐赠是无私奉献、挽救生命的大爱行为。跨境区域互助为两地患者提供更多重生的机会,希望市民大众和立法会积极支持。

  主席,我谨此陈辞。我会在聆听各位议员的发言后,再与各位作补充和回应。多谢主席。
 
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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