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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阐释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机制及器官捐赠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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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近日公众对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机制及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中央名册)的关注,政府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二日)作以下阐释:

  生命无价,透过捐赠逝者的器官令他人重获新生是无私的大爱行为,香港与全球医学界对遗体器官捐赠的精神及机制一直按「利他」(altruism)与「效益」(utilitarianism)两大原则而行。「利他」是无条件的,以自愿与无偿为基础,在自主自愿作决定受到绝对尊重的同时,捐赠者及家属不能预期有任何的回报,而「效益」则以「达到最大善」(即「最大效益」)为目标。

  本港现行规管遗体器官捐献、分配与移植的法例及机制按此两大原则而行,市民可按个人意愿在中央名册加入或取消登记。而即使未于中央名册登记的逝世人士,只要生前曾向医护及家人表达其捐赠意愿,逝世后亦可捐赠器官令人重获新生。但捐赠者或家属不能对捐献指明受惠者或要求对受惠者身分作筛选,而受惠者身分亦不会事先向捐赠者家属透露。此措施乃在于确保捐赠者和受惠者之间不会有利益关系,也不会出现歧视。

  医务卫生局(医卫局)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正参考去年两地首次跨境器官捐赠移植个案的成功经验,与内地探讨建立恒常器官移植互助机制。现时政府正考虑设立第二层互助分配机制,即当两地任何一方有器官捐出但在本地没有合适病人接受作移植,无法于本地轮候系统配对,即可启动机制将器官跨境捐赠作配对。特区政府正积极与内地有关单位探讨拟议机制,确立一致的技术层面要求、准则及流程,以确保捐赠器官合法、公平、公正并安全地应用于最有需要的病人身上为原则,期望尽快落实有关安排。有关机制可以让两地各自在没有合适受赠者的情况下善用器官,达致最大善效益,为轮候名册上的病人带来多一点重生希望。

  政府留意到近日互联网上有少数人歪曲器官捐赠的利他奉献精神,宣扬登记器官捐赠者应审视受惠者身分,甚至呼吁他人取消器官捐赠登记,完全违背器官捐赠的大爱精神,医卫局对此表示遗憾。个别人士亦肆意贬损两地建立恒常器官移植互助机制的积极意义,实为蔑视两地同胞血浓于水及过往各种无私捐献互助,以至内地无私捐赠器官挽救本港病人生命案例的事实,完全漠视两地轮候器官病人的福祉,亦曲解国家的器官捐赠及移植的发展和分配制度。事实上,国家近年来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已有国际瞩目的发展,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更获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器官移植学会高度认可。

  香港遗体器官捐赠一直采用「自愿捐赠」模式。中央名册自二○○八年设立以来,登记人数一直持续增长,由二○○九年的45 150人增至现时超过357 000人,反映器官捐赠受广大市民支持。卫生署留意到近期到中央名册网站取消登记的数字有不寻常情况。在二○二二年十二月至本年四月的五个月期间,共有5 785个取消登记的申请,远较过去数字为高。然而其中超过一半(2 905个)是根本从未登记却申请退出或重复取消的无效取消申请,二月份单月无效取消登记比率更高达74%,不排除少数人的意图是扰乱中央名册的代表性及增加政府人员的行政负担。特区政府认为有关行径极为不负责任并予以谴责。对于同期2 880个取消登记的有效申请也远较过去数字为高,背后原因多样,医卫局及卫生署重视每一个登记,更尊重个人自主决定,会积极加强推广器官捐赠的机制与精神的教育。可幸的是,同期新增登记人数为5 091人,中央名册数字仍然录得正增长,反映广大市民对器官捐赠的支持。政府呼吁市民继续支持器官捐赠挽救生命的大爱行为,不要为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挑动而破坏本港多年建立、得来不易的器官捐赠氛围。

  医卫局联同卫生署和医管局会继续致力与社区伙伴合作,在不同范畴推广器官捐赠,包括:(一)建立以机构为本的网络,与签署《器官捐赠推广约章》的机构和支持者共同推广器官捐赠,并鼓励市民在中央名册登记;(二)透过举行讲座和研讨会推行公众教育;(三)设立宣传柜枱和举行推广活动,鼓励市民在中央名册登记;(四)利用电台、报章和互联网等不同途径进行宣传;(五)继续透过Facebook专页「Organ Donation@HK」推动电子化的公众参与;以及(六)制作宣传品并在不同场合和活动中派发。

  政府会继续努力推广器官捐赠,多管齐下推动更多公众教育和宣传,务求在社会上建立更为接受和推崇器官捐赠的文化,让更多轮候器官的病人获得重生机会。政府再次呼吁市民踊跃支持器官捐赠及到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www.codr.gov.hk)登记。
 
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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