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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社区联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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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过去就一些涉及新发展区的项目成立社区联络队(联络队),透过承办团体加强与可能受发展计划影响的住户(包括从事渔农业的住户)的沟通、加强他们对有关发展建议的了解、搜集他们的意见及关注事项,并适时为他们提供协助。然而,有意见指出,部分联络队队员带头鼓动有关发展项目的持份者与政府、区议员及立法会议员对立,违反成立联络队的原意,更让政府政策的落实变得困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申请成为联络队的所需资格;已批准成立的联络队(包括就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元朗南发展计划,以及洪水桥新发展区成立的联络队)的详情(包括承办团体及获批资源)为何;现时仍在运作的联络队为何;
 
(二)有何机制监察联络队的绩效,以及如何衡量联络队的绩效是否合乎预期;

(三)会否仍透过联络队处理新发展区或其他发展项目;如会,详情为何;及

(四)鉴于近年坊间批评部分联络队的工作与其成立的目的不符,加上「明日大屿愿景」下的中部水域人工岛及北部都会区等大型基建发展将接踵而来,政府会否推行相应的改革(例如在有关的机制加入条款、设立监管机制及任用具公信力的承办团体),以确保联络队真切地为政府的发展项目服务,以及与受影响的渔农户作出有效的沟通?

答覆:

主席:

  ​随着政府大规模推展各项新发展区工程,区内住户和业务(包括渔农业)经营者或会受到影响。除了按政策提供补偿及安置外,现时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及地政总署均有聘请社区联络服务队(服务队),向已开展工程的古洞北及粉岭北、洪水桥/厦村和元朗南新发展区的受影响人士提供服务,包括了解他们的需要、解释发展计划及补偿和安置安排内容、提供辅导、转介和其他协助,以及促进他们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

  就提问的各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承办服务队的团体必须是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而负责提供有关服务的主要人员必须是注册社工,且具备相关的服务经验。有关部门会透过公开招标或报价筛选以聘请服务队。有关新发展区服务队的最新资料载于附件。

(二)至(四)古洞北及粉岭北、洪水桥/厦村及元朗南新发展区的发展项目已进入收地及建造阶段,有需要维持上述的社区联络服务,以照顾受影响人士的需要。政府会研究整合土拓署及地政总署的服务队资源,以提供更集中及更佳服务。随着其他新发展区计划推展,我们亦会因应项目的进度,在适当时候考虑设立专责服务队,以照顾受影响人士的需要。

  在监察服务队的服务质素方面,有关部门会透过日常工作观察(包括服务队与受影响人士会面的表现)、服务队每月提交的工作报告,及与服务队每月举行的工作会议等,以评核其表现。部门在批出新一轮社区联络服务合约时,会参考相关服务队过去的表现,以作考虑。另外,政府会不时检视服务合约的条款,亦会检视现行对承办机构和提供服务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切合服务所需。立法会议员和社区人士如对服务队的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亦欢迎向政府提出,以便改善服务。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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