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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动议二读《2023年罚款及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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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3年罚款及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杂项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3年罚款及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
 
  现届政府锐意提升本港环境卫生和市容,以回应公众的期望。过去大半年,由政务司副司长领导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已采取多方面措施,务求在短时间内改善香港的环境卫生。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公布,政府将全面检视现行环境卫生法例的权限和罚则。首阶段建议提高乱抛垃圾和店铺阻街等罪行的定额罚款金额。
 
  我今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条例草案》,目的就是提高《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定额罚款条例》)下相关罪行的定额罚款金额,以及法庭就某些公众地方洁净或阻碍罪行可判处的最高罚款额,以增强阻吓力,强化市民的守法意识,维持、巩固及长远改善环境卫生。
           
  《条例草案》的内容方面,具体而言,《条例草案》建议将在公众地方、郊野公园或海上弃置废物和吐痰等涉及个别公众人士行为的七项表列罪行的定额罚款金额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
 
  至于其余两项主要针对店铺阻街和非法弃置建筑废物或大量其他废物的表列罪行,则由于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条例草案》建议将定额罚款金额由1,500元调高至6,000元。
 
  我们亦藉着这个机会检讨了九项表列罪行在相应法例下法庭可判处的最高罚款额,认为当中五项罪行的罚款额偏低。为确保有关罚款具有足够阻吓力,《条例草案》建议提高相关法例下经传票检控罪成法庭可判处的最高罚款额。
 
  此外,为了让执法人员能按现场发现废弃物的情况,例如体积及种类,发出相应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条例草案》建议,赋权相关部门,包括食物环境卫生署、房屋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以及渔农自然护理署,就非法弃置建筑废物或大量其他废物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以及赋权环境保护署就公众地方弃置废物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以减少跨部门转介和确保类似的违法个案的定额罚款金额一致。
 
  生效日期方面,我们建议有关修订应在《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并刊宪后三个月才生效,以确保政府有充足时间向相关业界和公众广泛宣传调高定额罚款金额的安排。
 
  谘询工作方面,我们已就《条例草案》的主要建议谘询各方面的意见,并获得社会普遍支持。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期间进行公众谘询,合共收到超过1 600份书面意见,当中超过八成回应者认同有需要提高定额罚款金额。
 
  我们亦先后两次就立法建议谘询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在二○二三年三月十四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立法建议和拟议生效日期获全部出席委员支持,我们非常感谢。有议员特别提醒我们加强宣传和执法,以及须就处理误堕法网的个案为前线人员提供适当指引。
 
  加强执法及宣传工作方面,相关部门会加强前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支援,并会更新执法指引等,以确保执法顺畅有效。我们会透过网上和实体媒体加强宣传和教育,确保市民和业界知悉调高定额罚款金额的安排,并藉此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
 
  主席,《定额罚款条例》下九项表列罪行现时1,500元定额罚款金额自二○○三年后未有调整,期间香港的累积通胀率已增加约60%,削弱了定额罚款的阻吓力。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确保定额罚款金额有足够的阻吓力,我们会配合继续加强执法和宣传教育,以持续改善香港的环境卫生和市容,为香港构建更宜居的生活环境。
 
  我谨此陈辞。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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