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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贸易单一窗口第二阶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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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十五日)推出贸易单一窗口第二阶段服务,涵盖14类贸易文件,并将逐步扩展至涵盖合共28类贸易文件(见附件),标志着贸易单一窗口的发展迈向另一里程碑。
 
  政府发言人说:「贸易单一窗口提供一站式电子平台,供业界提交『企业对政府』贸易文件作报关及货物清关之用。贸易单一窗口的实施将会全面更新及完善相关政府部门和业界之间提交贸易文件的工作流程,有助业界节省时间和成本,亦可提升香港的货物清关效率,维持香港作为重要国际贸易中心和物流枢纽的地位。」
 
  「贸易单一窗口第一阶段服务自二○一八年十二月起推出,涵盖14类贸易文件,现已全面投入服务。服务深受业界欢迎,在二○二二年,透过第一阶段服务发出约11 650张牌照/许可证,占相关文件全年发证数目约九成。第二阶段服务除涵盖多28类贸易文件外,更会加添新功能,以创造更佳的用户体验,包括优化帐户管理功能、全面支援『智方便』平台、与相关政府部门资讯系统无缝对接、提供通知信息服务及增设递交大批文件功能等。」
 
  与第一阶段的安排类似,业界可自愿选用贸易单一窗口第二阶段服务,亦可选择沿用现时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途径提交贸易文件。
 
  发言人续说:「第二阶段所涵盖的28类贸易文件在二○二二年的处理量超过110万份。政府会透过全面的支援、宣传及培训计划,推广第二阶段服务。我们鼓励业界登入贸易单一窗口网站(www.tradesinglewindow.hk)登记成为用户,透过这一站式平台提交新涵盖的贸易文件,以进一步协助业界节省时间和成本,提升香港的货物清关效率。」
 
  贸易单一窗口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及第二阶段涵盖的贸易文件主要是特定受管制货品所需的进出口牌照/许可证。第三阶段是最后及最复杂的阶段,将会涵盖进出口报关单、在不同运输模式下所需提交的预报货物资料、货物舱单及货物报告,以及产地来源证与应课税品许可证的申请,这些文件在二○二二年的总量达9 300万份。政府的目标是于二○二六年初开始分批推出第三阶段服务,并于二○二七年全面实施贸易单一窗口。
 
  香港海关的贸易单一窗口科负责监督贸易单一窗口系统运作,并为用户提供支援,包括培训、技术支援及热线服务。如有查询,请联络贸易单一窗口科(电话:2117 3348;电邮:enquiry@tradesinglewindow.hk)。
 
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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