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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罚款及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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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五日)将《2023年罚款及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刊宪。《条例草案》旨在调高《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下表列罪行的定额罚款金额,以及法庭就某些公众地方洁净或阻碍罪行可判处的最高罚款额,以加强阻吓力,长远及持续改善环境卫生。
 
  环境及生态局发言人表示:「现届政府锐意提升本港环境卫生,以回应公众的期望。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公布,政府将全面检视现行环境卫生法例的权限和罚则。首阶段建议提高乱抛垃圾和店铺阻街等罪行的定额罚款金额。」
 
  《条例草案》建议将在公众地方、郊野公园或海上弃置废物和吐痰等涉及个别公众人士行为的七项表列罪行(注)的定额罚款金额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以及将主要针对店铺阻街和非法弃置建筑或大量其他废物的两项表列罪行的定额罚款金额由1,500元提高至6,000元。此外,按相应法例而经传票检控罪成的特定表列罪行,《条例草案》建议提高法庭可判处的最高罚款额。
 
  《条例草案》亦建议,赋权相关部门(即食物环境卫生署、房屋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以及渔农自然护理署)就非法弃置建筑或大量其他废物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以及赋权环境保护署就公众地方弃置废物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让执法人员能按现场发现废弃物的情况(例如体积及种类)发出相应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减少跨部门转介,以及确保类似的违法个案的定额罚款金额一致。
 
  发言人表示:「我们建议有关修订在《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并刊宪后三个月才生效,让政府有充足时间向相关业界和公众广泛宣传调高定额罚款金额的安排。」
 
  「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强前线人员的培训和支援,例如视乎情况提供随身摄录机,并会更新执法指引。此外,政府会透过网上和实体媒体加强宣传及教育,确保公众和相关业界知悉新的定额罚款金额,并提高其守法意识。」。

  《条例草案》五月十七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
 
注:七项表列罪行包括:(i)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ii)将扔弃物或废物弃置在公众地方;(iii)在公众地方吐痰;(iv)犬只粪便弄污街道;(v)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弃置废物;(vi)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吐痰;及(vii)海上弃置废物。
 
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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