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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危险品法例修订周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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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有关安全空运危险品最新规定的法例修订建议将于星期五(五月五日)刊宪,并于五月十日提交立法会。

  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技术指令》)详细胪列空运危险品的规定,《技术指令》的新版本(即二○二三至二○二四年版)已发布。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三日)表示,《2023年〈1995年飞航(香港)令〉(修订附表16)令》及《2023年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规例(修订附表)令》旨在把《技术指令》的最新规定纳入本地法例,以确保航空安全。

  新版本《技术指令》主要修改了空运危险品的一些技术规定,包括某些危险品的分类、包装、标记和标签。部分更新条文包括∶

(一) 修订放射性物质的分类标准,使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一致;

(二) 优化锂电池的包装说明,加入堆叠测试和分隔同一包装内各个设备以防止互相触碰的要求,以及就禁止空运装有受损或有缺陷锂电池的发动机、车辆等作出指明;以及

(三) 取消在锂电池标记上标示查询电话号码的要求。

  发言人说:「我们已就法例的修订建议谘询航空业界,并获业界支持。」

  上述法例修订拟于今年六月三十日开始生效。

  空运危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物质、有毒物质、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等。
 
2023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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