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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氢燃料电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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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凯欣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二一年公布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提出,计划与专营巴士公司及其他持份者合作,试行氢燃料电池巴士及重型车辆。关于氢燃料电池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两年,氢燃料电池车的进口及出口数量为何;

(二)有否就进口氢燃料电池车的检验订立标准;如有,详情为何;

(三)上述试行计划涉及的车辆数目、路线及推行时间表为何;

(四)鉴于上述试行计划将获政府从新能源运输基金拨款资助,其他获该基金资助并与氢能运输相关的项目的详情(例如项目内容、资助范围、资助金额及推行时间表)为何;及

(五)有否为氢燃料电池车的使用订立具体的短期目标,例如在二○二五年前登记氢燃料电池车及增设加氢站的数量;如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二一年三月、六月及十月先后公布《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香港清新空气蓝图2035》及《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涵盖不同方面推动使用新能源运输技术的政策方向和未来目标,引领香港于二○五○年前达到车辆零排放,同时迈向碳中和。

  现时氢燃料电池重型车仍处于发展初期,世界各地主要投放资源于相关的研发、营运试验和配套建设。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亦于二○二二年成立了氢能源跨部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统筹各政策局和部门准备本地采用氢燃料的工作,推动氢能在本地使用。工作小组由环境及生态局、运输及物流局、发展局、保安局、环境保护署、机电工程署、消防处、运输署、海事处、规划署、地政总署、屋宇署及建筑署组成,首项重点工作是因应本地情况,分阶段有序地开展氢燃料电池双层巴士和重型车辆的试验。
 
  就陈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及物流局及机电工程署,我现回覆如下:

(一)现时,本港尚未有已登记(或领牌)的氢燃料电池车。
 
(二)及(三)工作小组积极推展氢燃料电池双层巴士和重型车辆试验,并已为首阶段氢燃料电池车辆试验项目制定所需的暂行标准(包括氢燃料电池车辆的暂行检验标准)。工作小组已原则上同意首批共三个试验项目的申请,当中包括试验在巴士公司厂房设置加氢设施,以及试验一辆氢燃料电池双层巴士等。工作小组会继续与参与试验的专营巴士公司紧密联系,商讨试验氢燃料电池双层巴士的未来路向(包括拣选合适的巴士路线试行、探讨试验更多巴士等),亦正计划试验氢燃料电池重型车作收集垃圾或清洗街道用途,预计首辆氢燃料电池双层巴士的试验可在今年内启动,而重型车试验可于明年开展。
 
(四)为协助运输业界开展相关试验计划,我们已在新能源运输基金下预留二亿元,资助试验项目下购置、建造或租赁氢燃料电池车辆、设置加氢设施、营运支出(如购买氢燃料)等相关费用。目前,新能源运输基金未有收到有关氢燃料电池车的申请。
 
(五)此外,工作小组的工作亦包括对加氢站、氢站补给安排及在道路使用氢燃料电池車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估,以及参考各地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指引。政府将会通过试验采集到的数据及实地经验,为在本地长远使用氢燃料运输订立相关安全运作框架,包括修改现行规管石油气车辆的《气体安全条例》(第51章)以涵盖氢燃料,有效规管氢燃料电池车、氢燃料供应链及氢燃料电池车维修人员及工场的安全。特区政府会采取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基本原则,并参考国家和海外其他城市的经验和科研成果,考虑如何调整我们的发展步伐。我们目标是在二○二五年制订陆上运输使用氢能的长远策略,协助引领香港达致二○五○年前车辆零排放。
 
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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