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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场外衍生工具监管制度下的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名单进行年度更新的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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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四月二十一日)就场外衍生工具结算制度下的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名单(注一)的年度更新,发表联合谘询文件(注二),建议在该名单内分别加入一家机构、剔除一家机构及更改一家机构的名称。
        
  我们欢迎相关人士在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或之前向金管局或证监会提交意见。联合谘询文件可从金管局证监会的网站下载。
 
注一:名单上的机构须符合以下两项准则:
(i)属于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刊发的全球具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上的集团,或属于在交易商集团名单上的集团,而后者曾向场外衍生工具监事组织(OTC Derivatives Supervisors Group)承诺会与中央对手方、基础建设提供者及全球监事合作,继续在全球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结构方面作出改善;及
(ii)是在美国、欧洲、日本及香港为掉期息率提供结算服务的最大规模中央对手方的结算成员。

注二:我们在结算制度中引入了金融服务提供者的概念,以识别在香港以外地区的主要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商。金融服务提供者与订明人士(即认可机构、核准货币经纪或持牌法团)之间进行的某些交易需要进行中央结算。
 
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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