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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高度关注港岛部分地区的供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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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非常关注今日(四月十九日)凌晨约零时四十五分于香港岛部分地区发生的供电事故。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在凌晨约一时二十七分收到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按既定机制通报有关事故后,一直与港灯跟进事态发展,并监察港灯的修复工作进度。另外,机电署已要求港灯尽快查明事故成因并就事故在四星期内提交详细报告。机电署会继续和港灯密切联系跟进,并敦促港灯采取适当的改善措施。
 
  机电署根据《电力条例》(第406章 )(《条例》)监管电力公司的运作,以确保本港的电力供应安全可靠。《条例》阐述供电商的权力及责任,包括须在电力意外发生后向机电署署长提交报告,说明意外的起因,及已经采取或将会采取什么补救行动,以防再次发生意外。此外,机电署每月就电力公司的设施及营运工作进行巡查,以监察其技术及电力安全表现。机电署一直与电力公司保持紧密沟通,并定期举行会议,商讨供电设施的安全事宜。
 
  政府能源政策的目标,是确保以合理价格、可靠、安全及有效率地满足市民的能源需求;及将能源生产和使用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减至最低,并促进善用能源和节约能源。《管制计划协议》(《协议》)为政府提供监察电力公司事务的框架;通过签署《协议》,电力公司保证提供足够的设施应付电力需求,并负责提供、营运及妥善维修保养其设施。另外,电力公司必须严格遵行责任,包括在电力供应可靠性方面维持高效率和质素。
 
  根据《协议》,政府与电力公司每年都会就技术、环保及财务方面的表现进行核数检讨,当中包括电力公司客户表现,并设有赏罚机制。其中,「供电可靠性」表现,是以港灯于该年度所达到的平均服务可用指数为量度标准。而「恢复供电」表现,是以港灯于该年度所达到的平均电网供电复电时间为量度标准。《协议》内赏罚机制以年度结算计算,我们会在有关年度的核数检讨内跟进,并审视今次的供电事故会否触及相关的奖罚机制。
 
  政府施政是以市民利益为依归,环境及生态局会在今年与两家电力公司就《协议》作中期检讨。我们会考虑公众意见、过去几年两家电力公司运作表现,以及最新的经济状况后,向两家电力公司提出修订《协议》内包括赏罚机制事宜的建议,例如需考虑每宗事故的情况,而不应只是简单计算停电或复电的时间等,以加强保障市民利益。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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