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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对离异父母及其子女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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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陆颂雄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社会福利署(社署)于全港设立五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共享亲职支援中心」(中心),为分居、正办理离婚、离婚的父母(离异父母)及/或其子女提供一站式的共享亲职支援服务,以协助离异父母以「儿童为本」的原则履行父母责任,强化亲子联系,并支援受父母离异及家庭转变影响的子女,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四个财政年度,每年:

(一)每间中心的以下资料:(i)新增个案数量、(ii)重启个案数量、(iii)终结个案数量、(iv)累积个案数量,以及(v)轮候服务的家庭数量;

(二)每间中心提供的(i)探视服务节数、(ii)交接服务节数,以及(iii)协助监督交接服务节数;

(三)每间中心的终结个案中,接受(i)零至五节及(ii)六节或以上的探视或交接服务的个案数量;

(四)每间中心举办的(i)活动数量及(ii)小组数量;

(五)每间中心举办的儿童小组及活动中,(i)零至五岁、(ii)六至12岁,以及(iii)13岁或以上的参加者人数;及

(六)就儿童管养权、探视权、照顾及管束权等事宜,社署的以下资料:(i)新增个案数量、(ii)重启个案数量、(iii)终结个案数量、(iv)累积个案数量、(v)已完成的社会调查报告数量,以及(vi)社工被要求出席法庭聆讯的次数?

答覆:

主席:

  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五间共享亲职支援中心,为分居/正办理离婚/离婚的父母及其子女提供一站式的专职服务,包括共享亲职辅导、亲职协调服务、亲职小组或活动、子女探视等,协助离异父母以「儿童为本」的原则履行父母责任,强化亲子联系,并支援因父母离异及家庭转变而受影响的子女,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就陆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至(五)过去四个财政年度,每间中心按年新开个案、重启个案、终结个案及累计个案数目载于附件一表1;提供探视服务及交接服务节数(包括督导交接)见表2;终结个案按接受探视或交接服务节数划分的个案数目见表3;举办活动及小组的数目见表4;而儿童小组及活动参加者按年龄分布的人数见表5。社署没有备存轮候上述服务家庭数量的资料。

(六)过去四个财政年度,社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处理涉及儿童管养事宜的新接收调查个案及累计个案数目、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数目(等同终结个案数目)及出席法庭聆讯的次数表列于附件二。社署没有备存重启个案的分项数目。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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