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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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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首政策组今日(四月十九日)宣布,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由即日起至二○二三年六月五日接受申请。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是政府为支持高等院校及智库推行实证为本的本地公共政策研究而设的资助计划。特首政策组为资助计划的秘书处。特首政策组作为提升政府对长远和策略性议题的研究和倡议能力的内部研究单位,其工作包括藉管理「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等措施,建立外部政策研究能力,以配合其成立目的,包括:从高瞻远瞩的角度,倡议及协助制定长远和策略性政策;紧贴国家发展,分析及建议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对接重点;审视国际关系和形势,分析机会和风险;以及掌握香港民情,了解市民关注大方向和重点。 
 
      因应政府的研究需要及施政重点,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订有八个策略议题,分别为(一)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下粤港澳大湾区带来的发展机遇;(二)第三代互联网;(三)公营部门改革;(四)实现碳中和;(五)氢能经济;(六)人口高龄化下安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七)2019冠状病毒病后疫情时期的医疗创新;以及(八)教育。每项研究须按各策略议题下的指定研究范畴进行。
 
      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申请必须符合其中一项策略议题及其指定研究范畴,不属于指定策略议题及指定研究范畴的申请,一般不予考虑。
 
   为尽快可让政府参考研究结果和政策建议,同时为研究团队提供更大弹性,「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推行期将由以往的三至五年扩阔至一至五年。每项成功申请「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研究项目可获最多五百万元资助。

  评审工作由具丰富经验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亦会考虑非委员会成员的本地和非本地学者及专家的意见。为确保研究建议与政策相关,相关的政策局/部门亦会获邀提供建议及意见供委员会参考。委员会设有利益申报机制,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主要评审准则,是研究质素及在策略上是否切合本港的公共政策发展需要。其他获评审委员会考虑的因素,包括研究成果、研究团队的能力、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研究的推行时间以及拟议的开支预算等。除上述提到的评审准则外,院校/智库对建立公共政策研究能力的支持,以及其他来自所属机构以外的资助及支持亦会考虑。
 
  此外,因应香港当前和长远的发展及各社会课题的研究需要,特首政策组管理的「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重点议题及研究范畴亦已作出修订。修订后共有八大重点议题及29个研究范畴。相较「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聚焦于规模较小和时间较短的公共政策研究。计划全年接受申请,而结果则约每三个月公布一次。

  有关「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及「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详情,例如申请资格、研究范畴、评审机制、申请方法及其他相关资料,请浏览特首政策组网页(www.cepu.gov.hk/tc/PRFS)。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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