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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就网店涉嫌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口罩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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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关昨日(三月二十九日)拘捕一间贸易公司的男董事,他涉嫌透过公司网站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口罩,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个网站涉嫌销售一款讹称产地为香港的口罩。经调查后,海关人员发现该款口罩实则在内地生产,与声称不符。海关人员遂于昨日采取执法行动,突击搜查开设该网站的贸易公司,并拘捕该公司的一名二十八岁男董事。

  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男子现正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在网上购物时应审慎,如对网购货品有任何怀疑,应直接向品牌持有人或有关商户查询。

  海关一向相当关注涉及网购的违规活动,并呼吁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必须保持警惕,并注意以下事项:
 
  • 在自己熟悉的网店购物;
  • 切勿在不明和可疑网站或社交平台购买来历不明或价格异常的物品; 
  • 使用安全的网站购物可减低个人资料被泄露的风险;
  • 查阅网店的公司资料,特别是其成立时间和信誉评级;
  • 留意网店提供的付款方法是否安全,例如转账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
  • 如卖家只能通过邮寄或速递方式交货而不能面见交货,买家将不能于交易前检验货品,交易风险亦会因而提高;
  • 留意网店有否提供退款安排及其政策;及
  • 保留交易单据及相关文件,若日后需作出申诉,可作为基本资料。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任何货品,或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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