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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明日起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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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明日(三月三十一日)起接受报名,欢迎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报考,截止报名日期为四月十三日下午五时。
 
  此轮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现暂定于六月三日或六月内举行。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提醒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应征者应把握时间参加此轮考试。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于二○二二至二三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方可报考。
 
  综合招聘考试由中文运用、英文运用及能力倾向测试三张试卷组成。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测试不同等级的成绩可由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其他订明的公开考试中英语文科获接纳的等级成绩替代。应征者须留意不同的公务员职位有不同的中英语文能力要求。能力倾向测试则没有可替代的公开考试成绩。
 
  所有申请人无论过往曾否参加由公务员事务局举办或在个别局/部门公务员职位招聘过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测试,都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试卷。
 
  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详情,明日起将上载至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有意参加考试者可透过网页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申请书(CSB31(3/2023))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
 
  申请人如有查询,可致电2537 6429或电邮至csbcseu@csb.gov.hk与公务员考试组联络。
 
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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