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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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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狄志远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时任行政长官在二○一三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更灵活运用奖券基金及更好利用非政府机构拥有的土地,通过重建或扩建,提供多元化的津助和自负盈亏设施。劳工及福利局及社会福利署随后于二○一三年九月推出「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特别计划)。然而,有意见指出,特别计划的进度非常缓慢,令参与该计划的非政府机构十分困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截至本年三月,特别计划中有多少个申请项目具发展潜质;

(二)每个(i)第(一)项所述具发展潜质的申请项目及(ii)特别计划下已完成的项目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福利设施、相关福利服务的名额、预计完工日期/完工日期,以及预计/已开展相关福利服务的日期;及

(三)有否考虑加强统筹及协调工作,以令政府部门之间能配合及加快推展特别计划的项目;如有,有关的措施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现时,「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共涉及73个申请项目。截至二○二三年三月初,各项目的进度概述如下:

(a)六个项目已经完工,合共新增约260个安老服务名额及约1 070个康复服务名额;
(b)两个项目已进入建筑阶段,及八个项目处于详细设计阶段;如最终落实,预计上述10个项目一共可新增约3 870个安老、康复、儿童照顾及青少年服务名额;及
(c)21个项目处于技术可行性研究阶段。

  上述37个特别计划项目的详情载于附件。

  至于余下的36个项目,有关的非政府机构仍处于构思及初步规划阶段。社会福利署(社署)会按它们的实际进度,支持机构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

(三)推展特别计划下的建议项目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有关用地的地点和周遭环境;公用设施和交通配套;地契条款订明的规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对用途和发展密度订明的限制;从地区谘询收集所得的意见;现有服务的分布概况,以及拟设服务的供求情况等。项目进度也视乎申请机构会否修订拟议的项目内容,或因需要更长时间拟备项目的相关文件和向有关部门提供资料。为解决发展所涉的问题及加快流程,社署一直与建筑署、地政总署、规划署及屋宇署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就特别计划下个别项目牵涉事宜,包括拟备技术可行性研究以修订分区计划大纲图、取得规划许可、契约修订等,为机构提供适切的协助和协调。

  社署现正陆续与每一个参与特别计划的非政府机构会面,检视其建议项目的进度,并按需要安排机构与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会议,从而协助机构加快推展项目。
 
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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