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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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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世荣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社会福利署(社署)于二○一三年推出「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试验计划),以「钱跟人走」的资助模式,让合资格长者使用「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社区券)向认可服务单位购买合适的社区照顾服务。另一方面,行政长官于二○二二《施政报告》中宣布将试验计划恒常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第一至第三阶段试验计划(分别于二○一三、二○一六及二○二○年推出)每个阶段的以下资料(以表列出):
(i)获发社区券的人数;
(ii)使用社区券的人数;
(iii)获发但没有使用社区券的人数;
(iv)离开试验计划的人数和原因;
(v)因申请人获发社区券,在「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上长期护理服务的申请由「活跃个案」转为「非活跃个案」的宗数;
(vi)认可服务单位的数目、提供服务的种类及服务名额,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vii)政府资助额;及
(viii)实际人手编制;

(二)鉴于在试验计划下设有六个「共同付款级别」(根据长者及指定同住家人于递交申请前三个月的平均收入厘定),长者会按所属级别缴付服务费用,每个级别涉及的长者人数为何;

(三)鉴于据悉,长者对社区券的了解不足,亦有长者未有使用获发的社区券便离开试验计划,当局会否加强对长者的宣传工作;

(四)鉴于有意见指出,中度或严重缺损的长者或因行动不便或接收资讯的能力有限而难以在试验计划下选择合适的服务,当局有何措施协助该等长者;

(五)鉴于有意见认为,社署未有对认可服务单位订立统一的服务标准,当局有何具体措施监管服务单位的服务质素,以确保长者的福祉;及

(六)鉴于申诉专员于二○二一年宣布就试验计划的运作安排展开主动调查,当局是否知悉有关调查工作的最新进度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社区券)计划」第一至第三阶段分别自二○一三年九月、二○一六年十月及二○二○年十月起推行。各阶段的相关资料载于附件表1至表9。

(三)社会福利署(社署)一直以多元化的宣传方式向合资格长者及公众介绍和推广社区券,包括举行简介会、在网络平台播放宣传短片、接受电台和电视台访问等,鼓励合资格长者参加计划。自计划第一阶段于二○一三年推行以来,公众的认识逐渐加深,社区券的使用人数也由第一阶段结束时的约1 000人逐步增加至二○二二年底的约7 000人。政府将于二○二三年第三季把社区券计划恒常化,并分阶段将可受惠人数增至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的12 000人。

(四)为方便社区券持有人选择合适的认可服务单位,社区券办事处会与负责社区券持有人的个案工作员合作,共同为长者提供个案管理服务,例如向长者提供认可服务单位的资讯、协助他们选择合适的认可服务单位和服务组合,以及协助长者转换认可服务单位等,以确保长者得到合适的服务。

(五)社署设有服务表现监察制度监察营运机构的服务表现,认可服务单位必须遵守《服务规格说明》、签订的《服务协议》和履行服务承诺,例如财务管理、服务表现管理机制、应变计划,以及人手安排等。此外,社署会每年突击覆核探访每间认可服务单位,审核相关的记录及档案,包括长者的个人护理计划和服务记录等。社署亦会收集社区券使用者及/或照顾者的意见,以了解、评核和监察认可服务单位的表现。

(六)申诉专员公署于二○二一年十二月宣布就社区券计划展开主动调查。社署已应公署的要求,提交有关社区券计划的详细资料,并安排公署人员探访认可服务单位,以了解社区券计划的运作。社署会继续配合公署的调查。
 
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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