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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检讨《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展开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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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就检讨《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实务守则》)展开公众谘询。谘询期至五月十五日止。
   
  为促进业界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素,劳工处于二○一七年以行政方式颁布《实务守则》,规范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载列职业介绍所必须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及劳工处处长期望职业介绍所达到的最低标准。《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为《实务守则》提供法律基础。劳工处同时根据《雇佣条例》第62A(1)条,发布现行的《实务守则》。
   
  劳工处发言人说:「自颁布《实务守则》后,实施情况大致畅顺。劳工处检视《实务守则》的实施情况后,提出初步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主要建议包括要求职业介绍所须在服务协议内,就各项服务类别分别订明金额,增加透明度,保障消费者;要求职业介绍所须向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求职者清楚解释在现行政策下,除因特殊原因,在两年合约期内提出在港转换雇主的申请通常都不会获得批准,使外佣明白『跳工』的后果;以及职业介绍所不应向在职外佣提供金钱诱因,诱使其提早终止合约。」
   
  「我们亦建议要求职业介绍所在提出牌照申请时须填报是否与任何财务机构有关联及在同一地点经营业务的资讯,防止职业介绍所与财务机构合谋安排外佣借贷。此外,因应申诉专员公署建议,我们建议职业介绍所须就其为外佣求职者而设的住宿设施提供基本资料,而职业介绍所亦须确认住宿设施符合相关法例及规定。劳工处会在谘询持份者意见后修订《实务守则》。」
   
  谘询文件已上载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www.eaa.labour.gov.hk)。公众人士可于五月十五日或之前,透过电邮(eaa-consultation@labour.gov.hk)、传真(2115 3756)或邮寄(九龙旺角道1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9楼906室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就建议提供意见。如欲查询更多资料,可以浏览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或致电职业介绍所事务科热线2115 3665。
 
2023年3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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