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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打击诈骗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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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廖长江议员的提问和署理保安局局长卓孝业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港去年发生27 923宗诈骗案,较前年上升四成半,涉及金额达48亿元。该升幅主要来自网上购物骗案、投资骗案及电话骗案。此外,据报最近出现新的行骗手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警务处处长于本年二月十四日在本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上表示,警方已加强防骗宣传工作,有否评估,市民的防骗意识有否因此提高;
 
(二)鉴于据悉,社交媒体平台Facebook及互联网搜寻器Google早前出现多个假冒艺人及政府官员刊登的广告,有市民因受骗而招致损失,而有关诈骗广告在市民屡次向有关营运商举报后仍继续出现,警方有否联络有关营运商以了解它们有否具体计划或行动阻止诈骗广告的刊登,以及警方有何新措施打击这类广告;
 
(三)鉴于据报,警方正研究短讯发放人登记制度,在可信赖的短讯前加入标记,有关安排会否涉及扫描短讯的内容以辨识诈骗短讯;如会,有否研究有关安排会否涉及私隐问题;及
 
(四)鉴于据报,警方去年举办的「全民反诈大测试」活动吸引了大批市民参加,警方会否考虑定期举办类似活动,以提高市民的防骗意识?
 
答覆:
 
主席:
 
  诈骗是严重罪行。任何人干犯《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16A条欺诈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若被控同一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警方持续采用多机构合作模式,与其他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及业界等合作,并透过主题式的大型防罪活动提高市民对各类型诈骗案的意識。
 
  就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及(四)针对不同类型的骗案及科技罪案,警方于二○二二年举办一系列大型宣传活动,包括二月的「防骗月」、五月至八月的「防骗季」及「反洗黑钱月」、十月的「喜怒哀『落』」和十一月至十二月的「全民反诈大测试」活动,又推出一站式诈骗陷阱搜寻器「防骗视伏器」(Scameter),协助市民分辨可疑的资料。截至去年底,搜寻器已录得约20万次搜索,当中约15 000次搜索与已确认的诈骗案件有关,推算已成功提示用户避免高达13亿元损失。
 
  此外,警方亦透过各种渠道向广大市民传达防骗讯息,例如于17条政府隧道增设防骗广播,以及与电影院合作,在电影播放前播放防骗宣传片等。
 
  二○二三年,警方继续与相关持份者加强协作及宣传,包括已展开的「全城守网」网络安全运动及刚推出的「防骗视伏App」(Scameter+)流动应用程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骗案,警方会继续采用多元化及创新的宣传策略,以多机构合作模式与各持份者携手合作,广泛透过不同渠道,引起市民对骗案的关注并时刻提醒家人和朋友提防受骗。警方计划再次举办「防骗月」及「反洗黑钱月」,亦正筹办以网络安全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及教师培训工作坊,并制作网上骗案的模拟情景游戏等,持续全方位提高市民的反诈骗意识。
 
(二)警务处的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网罪科)致力打击科技罪案。网罪科会定期进行网上巡逻,如发现网络上有怀疑违法活动,会进行调查,按情况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和社交媒体平台移除相关内容。警方亦向市民作出呼吁,如发现社交平台出现虚假帐号或不良资讯,可使用相关平台的举报功能,尽早堵截可疑内容;也可使用「防骗视伏器」(Scameter)及「防骗视伏App」(Scameter+)搜寻可疑网址,识别网上诈骗。
 
(三)警方于二○二二年九月底与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及流动网络营办商成立专责工作小组,共同制订由源头堵截电话骗案的措施,包括堵截「+852」字头的伪冒来电、协助用户过滤并拦截涉及网络诈骗的超连结,以及停止提供服务予涉及骗案的本地流动电话号码。工作小组正研究短讯发放人登记制度,在由已登记公司发出的短讯上加入标记,以协助市民识别短讯的真伪。该制度的目的是分辨短讯发放公司或机构的可靠性,并不会扫瞄短讯内容。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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