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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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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健波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援助计划)旨在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其受养人迅速提供经济援助。援助计划的申请个案由二○一七至二○一八年度的8 419宗持续上升至二○二一至二○二二年度的10 500宗。据报,部分援助计划的申请涉及虚假、夸大及诈骗等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了解,援助计划申请个案上升的原因,包括是否涉及故意制造交通意外以获得援助;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检讨援助计划的申请资格是否过于宽松;及

(三)过去五年,警方有否采取执法行动打击诈骗援助金的行为;如有,被捕人数为何;政府有否检讨如何杜绝诈骗援助金的行为?

答覆:

主席: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是一项社会福利措施,由社会福利署(社署)负责执行,旨在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因交通意外而死亡人士的受养人迅速提供经济援助。计划无须考虑受惠人的经济状况,或有关交通意外是因谁人的过失而造成。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保安局,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为确保计划符合支援交通意外受害人的目的,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方可获发援助,包括:

(一)有关意外事件须已向警方报案,并由警方界定该宗意外为道路交通意外;及
(二)受害人须因该宗意外死亡或受伤,而伤者须获注册医生证明其伤势须留院治疗不少于三天或获发不少于三天的病假证明。

  计划收到的申请数目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除交通意外引致伤亡的个案宗数外,公众对计划的认知有所提升,也是申请数字上升的原因之一。社署会就每宗申请要求警方书面确认是否涉及交通意外,并在处理申请时向申请人清楚说明骗取援助金属刑事罪行。申请人除会丧失领取援助金的资格外,亦可能会根据《盗窃罪条例》(第210章)被起诉,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

  为防止滥用及欺诈援助,社署与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保持紧密联系,确保申请人的伤患与所涉交通意外有关,并会将怀疑个案转介警方调查。社署已检视各环节的工作,包括在处理申请计划下临时生活补助过程中加强审查入息证明的程序。此外,社署亦已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核实申请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径索取损害赔偿或补偿,并提早于初次发放援助金时去函通知保险公司,防止双重赔偿。

  社署会继续监察计划的推行情况。任何人士(包括保险公司)如掌握资料显示有人在申请计划的援助时作出不当或非法行为,可向社署或警方举报。

  警方未有就计划相关的诈骗案作出分类统计。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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