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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卫生局局长在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建议修订《护士注册条例》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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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今日(三月十日)在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建议修订《护士注册条例》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议员:
 
  有关医疗人力推算2023的讨论显示医疗人力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我们今日提出修订《护士注册条例》(《条例》)。一直以来,我们都知道香港正面对护士人手不足的情况。于二○二一年公布的第二份《医疗人力规划和专业发展策略检讨报告》,其推算人力结果显示,在普通科护士当中,预计中、短期的人力短缺差距相当大,而且会再扩大。上回的推算结果(预计)二○二五年的短缺将超过3 000人,但二○四○年的短缺甚至会超过5 000人。虽然精神科护士的人手供应相对比较足够,但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护士人手面对人口老化问题,而我们看到公营机构这两年的护士流失率一直居高不下,超过10%,所以我们有必要正视护士不足的问题,及早作出对策。
 
  现时,要在香港成为注册或登记护士,可以经从本地机构、学院培训或通过香港护士管理局举办的执业考试两个途径。在香港以外培训的护士可通过该执业考试来港执业。多年以来,政府一直希望增加本地护士人手。然而,培训本地护士需时。其实政府已大幅提升培训学额,但仍然有所限制,而政府亦不能单凭增加本地培训学额以解决人手问题。
 
  基于上述背景,政府计划修订《护士注册条例》以开辟新途径、新方法让合资格非本地培训护士来香港工作。是次立法建议的主要元素包括:

(一)增设有限度注册/登记(护士)途径,引入非本地培训护士在政府指明的医疗和社会服务单位等场所工作,不论其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换言之,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亦可以为该些机构提供服务;
 
(二)增设另一特别注册/登记(护士)途径,引入非本地培训护士在卫生署、医管局(医院管理局),或由医务卫生局局长指明的其他机构提供服务,亦不论其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就此类特别注册/登记(护士),我们建议当他们全职受雇一定年期,并获雇主机构确认其在服务期间作为护士的表现令人满意及称职,便有资格在香港正式注册登记,无须参加执业考试;
 
(三)引入暂时注册/登记(护士)安排,容许来自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护士在香港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和临床示范,惟我们强调该类暂时注册或登记护士须获香港护士管理局信纳为从事临床教学或研究工作,而不是服务。
 
  除此之外,我们亦会藉此机会提升护士专业的专业发展。现时,执业护士并没有强制要求进行持续护理教育。我们建议修订《条例》将符合持续护理教育订为注册/登记(护士)续领执业证明书的先决条件,以提升护士能力及确保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水平。我们亦建议将完成卫生署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统计调查》订为注册/登记(护士)的强制要求,让我们在医疗卫生服务人力的统计方面做得更加精准。
 
  此外,我们亦会对《条例》进行一些技术性修改,以更新《条例》,使其与护理行业的最新趋势一致。
 
  政府亦会藉此机会了解护理界别及各持份者对提出要求合资格本地培训护理毕业生和通过执业考试之非本地培训护士在公营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实习或服务一段时间的建议的意见。我们希望听取业界和各持份者的意见。
 
  我们会就文件概述的方案谘询社会上的不同界别,包括护理、医疗、病人组织、社会福利界和培训机构的意见,亦预期于二○二三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主席,我和我的同事准备就建议修订《条例》听取议员的意见和回答问题。多谢。
 
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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