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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公布就政府对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违例建筑工程所采取的执管行动的主动调查报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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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二月十六日)在新闻发布会宣布完成政府对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新界村屋)违例建筑工程(僭建物)所采取的执管行动的主动调查,并向屋宇署及地政总署提出共11项改善建议。
   
  二○一二年四月,政府实施针对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加强执法策略。屋宇署主责优先取缔有迫切危险的僭建物、正在施工或新建(注)的僭建物,以及没有迫切危险但违例情况严重和具较高潜在风险的现存僭建物(即首轮取缔目标);地政总署则担任辅助角色,向屋宇署提供资料以协助执法行动。
   
  公署调查发现,屋宇署接获的举报持续上升,由二○一二年(自四月起)的2 127宗增至二○二一年的8 552宗。截至二○二一年底,接近一半屋宇署发出的清拆令,是针对加强执法策略实施后增加的僭建物(即正在施工或新建僭建物)。就正在施工的僭建物,近四分之一发出的清拆令期限已届满但仍未获遵从,其中近68%是二○一八年或以前发出的;新建僭建物亦有类似情况,反映该署的执法行动未能有效遏止僭建物增长。公署的个案研究显示,即使屋宇署发现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视察后九至18个月才发出清拆令,明显不符合须采取「即时」执法行动的目标。
   
  此外,为辨识首轮取缔目标的大规模行动进度缓慢,过去10年只完成巡查全港约46%的认可乡村。整体而言,截至二○二一年底,在屋宇署发出的5 384张清拆令中,有2 016张(约37.4%)期限已届满但仍未获遵从。公署抽查了部分清拆令逾期多年的个案,发现屋宇署在发出清拆令后,有数以年计的时间没有采取任何跟进行动。
   
  公署的调查亦发现,对于向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提出的检控,过去10年共有972宗成功入罪的个案,平均罚款只是约9,500元,被判监的个案只有九宗(涉及三间新界村屋)。就持续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再被判罪成的平均罚款也只增至约13,400元。公署认为,现时的惩处并无足够的阻吓力。另一方面,屋宇署没有为在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僭建物编制统计资料,以致难以有系统地评估加强执法策略实施后的成效及变化。屋宇署与地政总署的资料交换机制及协作亦须改善。
   
  赵慧贤表示:「政府实施加强执法策略,以加强打击新界村屋僭建物,政策目标明确,值得肯定。然而,综合公署调查所得,加强执法策略在过去10年的实际执行情况着实有多处不足,未能充分达到政策目标。公署理解屋宇署一直的努力,但以目前大规模行动的进度及积压个案的情况来看,屋宇署所需的执法工作或许已经超出部门的盛载能力。屋宇署应总结过去10年的经验,全面检讨加强执法策略的政策及资源运用,探究如何在现阶段务实地将有限的资源聚焦在最严重的僭建物类别及屡犯不改的违例者,并按照政策目标一并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成效指标。」
   
  公署向屋宇署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议包括:
 
  • 检视现行指引,就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为进行视察以外的其他跟进工作制订更清晰的内部目标处理时间;
  • 研究简化针对正在施工的僭建物的执法程序;
  • 检视现时大规模行动顾问公司需提交的各项工作报告,积极探讨可简化之处(如广泛采用电子方式提交报告),以及研究可加快审批报告的措施;
  • 加大力度监察新界村屋僭建物个案的跟进及执法工作,并根据署方内部订立的清理积压个案时间表,切实跟进逾期未获遵从的清拆令;
  • 就违例情况严重或持续违规的个案,向法庭反映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加强对持续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的检控,以提高阻吓力;
  • 就在跟进及执法过程中取得的僭建物资料编制统计资料,以作数据分析之用;及
  • 全面检讨加强执法策略的政策及资源运用,探究如何在现阶段务实地将有限的资源聚焦在最严重的僭建物类别及屡犯不改的违例者,并按照政策目标一并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成效指标。
 
  此外,公署建议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定期监察未获对方提供资料的查询个案,确保资料互换没有延误或遗漏的情况;以及考虑设立跨部门联络小组,加强协作及处理特殊个案的效能。
             
  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大致接纳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议。
   
  调查报告已上载至申诉专员公署网页www.ombudsman.hk供公众参阅。
 
注:新建的僭建物指于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或以后建成的僭建物。
 
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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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二月十六日)主持新闻发布会,公布就政府对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违例建筑工程所采取的执管行动及政府对货物及杂物非法霸占或阻碍街道的规管的主动调查结果。
申诉专员赵慧贤今日(二月十六日)公布就政府对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违例建筑工程所采取的执管行动的主动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