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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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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文港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的答覆:
 
问题:
 
  有调查报告指出,政府现时对来自基层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SEN学童)的支援不足,而其家庭亦难以负担由非政府机构向SEN学童提供的支援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教育局及社会福利署现时各自向SEN学童提供甚么专业支援服务,并按服务类别(例如言语治疗、职业治疗、物理治疗、儿童精神科服务、教育心理学服务、临床心理学服务、应用行为分析治疗,以及幼儿导师服务)及教育阶段(即幼稚园、小学和中学)列出服务项目名称、负责政府部门或机构名称、学童可获资助金额,以及受惠人数等资料;
 
(二)鉴于据悉,现时大多数的幼稚园、小学及中学,均未有公开披露其支援的SEN学童类别及其提供支援服务的内容,令不少SEN学童的家长在为其子女选校升学及转校时无所适从,当局会否考虑明文规定学校必须详细公开披露有关资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基层SEN学童的家庭难以负担由非政府机构提供的各类训练和治疗服务,而该等机构较少提供免费服务,当局有否考虑增拨资源及增设「治疗券」及「训练券」等,让SEN学童能够得到更多校外治疗及参与校外训练;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重视有特殊需要儿童的成长及发展,一直秉持「及早识别」、「及早支援」和「跨界别协作」的原则,透过不同政策局及部门的合作,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多元及全面的支援服务。概括而言,医务卫生局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提供评估及诊治的服务;社会福利署(社署)提供学前康复服务;而教育局则提供学习支援,帮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克服个人限制,达到能力可及的学习水平并发展潜能。
 
  就周文港议员提出的问题,回覆如下:
 
(一)按现行的政策,六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可透过社署的多种服务得到支援,包括到校学前康复服务为参与服务的幼稚园/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就读的六岁以下轻度残疾幼儿提供训练服务,及为教师、幼儿工作员、家长及照顾者提供支援;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计划及特殊幼儿中心,为经评估有不同程度残疾的儿童提供训练和照顾,以协助他们成长及发展。于二○二一至二二年度,到校学前康复服务、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计划及特殊幼儿中心分别有8 933名、3 980名、1 938名及2 153名服务使用者。
 
  在中、小学阶段,教育局采用「双轨制」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学习上支援。教育局会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和建议,在家长的同意下,转介有较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生入读资助特殊学校,以便接受加强支援服务。同时,教育局推行融合教育政策,让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入读普通学校。
 
  教育局一直为特殊学校提供额外资源和支援,例如每班人数会比较少,由八至15名学生为一组,并获提供额外的常额教师和专责人员,包括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言语治疗师及护士等,以及按学生的特殊需要而获额外津贴(如医疗情况复杂支援津贴等)。在二○二一/二二学年,8 300名就读资助特殊学校的学生均能受惠。部分特殊学校亦设有宿舍部,照顾有较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生的长期住宿需要。在二○二二至二三财政年度,教育局投放在特殊教育的开支约36亿元,比较起二○一七至一八财政年度增加约44%。
               
  同时,教育局在公营普通学校以「全校参与」、「家校合作」和「跨界别协作」模式推动融合教育,并发放额外人手和资源,包括特殊教育需要统筹主任、特殊教育需要支援老师、「学习支援津贴」及「有特殊教育需要非华语学生支援津贴」等,让学校可按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灵活而有策略地结合其他校内及社区资源,提供全面而具弹性的服务。教育局又为学校提供专业支援,包括「校本教育心理服务」、「加强校本言语治疗服务」、「为视障学童提供的支援计划」、「听障学生增强支援服务」等,协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克服限制和学习困难。在二○二一/二二学年,58 890名就读公营普通学校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均受惠于上述措施。在二○二二至二三财政年度,教育局投放在融合教育的开支约为37亿元,较二○一七至一八财政年度大幅增加约147%。
 
(二)教育局一直鼓励学校增加透明度,让家长和持份者了解学校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策略及措施,在选校时有所参考。现时,所有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须在《幼稚园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概览》提供其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童的资料。中、小学方面,所有公营普通学校均须在《学校概览》阐述照顾学生多样性的措施以及「全校参与」模式推行融合教育的情况;每年的学校报告亦须涵盖其融合教育政策、所获的额外资源和向学生提供的支援服务,并上载至学校网页。此外,教育局每年均联同提供学前幼儿康复服务的非政府机构举办家长讲座,帮助幼稚园的家长了解普通小学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提供的支援,为子女升读小一作更好的准备。
 
  另外,教育局设有「融情.特教」(SENSE)专页( sense.edb.gov.hk/tc/index.html),提供有关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的资讯,包括家长资源小册子,供家长及公众人士了解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需要及所需支援。
 
(三)除了学校提供的学习支援,政府不同部门亦采用综合模式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校外服务,包括:
 
(i)社署透过「课余托管服务收费减免计划」,为一些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在课后未能照顾其就读小学的子女,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的家长提供全费、半费或三分一的费用减免的课余托管服务;
 
(ii)社署为来自低收入家庭、六岁以下正在轮候资助学前康复服务的特殊需要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让他们可以在轮候期间,尽早接受由认可服务机构提供的自负盈亏服务;
 
(iii)医务卫生局的「跃动同行先导计划」,为患有或怀疑患有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症及合并症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跨专业的评估、治疗及支援服务;
 
(iv)医管局推行的儿科与儿童及青少年精神科跨专业协作服务模式,为情况相对轻微和稳定的患者提供服务;以及
 
(v)精神健康谘询委员会负责统筹的精神健康项目资助计划,当中亦有为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支援,协助他们克服学习困难及促进身心健康。
 
  政府明白社会各界关注有特殊需要儿童的福祉,并一直投放资源和制订优化措施,致力为他们提供多元及全面的支援服务。我们很乐意听取不同持份者的意见,持续优化各项措施,提升质素及效能,并与各界携手协作,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在不同阶段健康成长及发展潜能提供支援。
 
  多谢主席。
 
2023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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